王國強 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特首梁振英在《香港家書》中表示,香港正處於「有普選」和「無普選」之間,如果今次的政改方案被否決,不知道「蘇州過後」,何年何月,再有下一班船。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反對派堅持要否決政改方案,但否決後如何落實普選他們卻提不出任何辦法。5年後政改能否重啟沒有人能夠保證,人大「8.31決定」在5年後仍然是本港政改的框架,反對派憑什麼說否決政改反而更能爭取普選?蘇州過後無船搭,普選時機不等人。反對派不要再妄想可重演2010年中央在最後關頭妥協一幕,2010年與現在的政改並沒有可比性。中央在愛國愛港者治港、依法辦事的原則底線上沒有可退讓空間。反對派不要再心存僥倖,否則只會令落實普選遙遙無期。
這次政改方案既嚴格遵從人大「8.31決定」框架,又盡可能增加民主成分以及參選空間,是一個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方案。一些反對派人士對方案不滿,認為方案過分「保守」,這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人大「8.31決定」早定下政改框架
與以往的政改討論不同,這次人大「8.31決定」早已一錘定音,就特首普選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包括:一、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按照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而規定。二、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合資格選民均有行政長官選舉權,依法從行政長官候選人中選出一名行政長官人選。四、行政長官人選經普選產生後,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這說明,人大「8.31決定」已經對特首普選的各項核心要素作出了具體、明確、全面的安排,並不存在大幅改動的空間。特區政府理所當然要嚴格按照人大決定辦事,何來質疑之理?難道要特區政府拋開人大決定另搞一套,才是「真民主」?
其實,反對派人士現時仍然企硬否決政改方案,豈非認為政改方案一無是處。相反,方案建議提名委員會以不記名投票方式產生2至3名候選人,每名委員可支持最少兩名參選人,最多可支持全部參選人,獲過半數票的最多3名參選人成為候選人。這不但符合人大「8.31決定」的相關規定,更有利不同政治派別尤其是反對派人士爭取提委會提名。加上方案對提名委員會的組成留有「空白」,可透過本地立法層面處理,即是為將來提委會組成逐步優化提供了空間,對反對派有利無弊,為甚麼還要否決?蘇州過後無船搭,5年後政改能否重啟沒有人能夠保證,人大「8.31決定」在5年後仍然是本港政改的框架,反對派憑什麼說否決政改反而更能爭取普選?
事實上,一些反對派人士至今仍然幻想中央會像2010年般,在最後時刻接納民主黨的「一人二票」方案。然而,將2010年的政改方案與現時的特首普選方案相提並論,明顯是不恰當,兩者也不具備可比性。一、2010年的政改方案,人大決定並沒有具體就方案內容作出規定,變相讓香港社會各界有較大的商討空間。相反,人大「8.31決定」已經為特首普選安排訂定了框架,對每一個環節都有明確規定。人大「8.31決定」是一個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安排,具有憲制性的法律效力。基本法和人大「8.31決定」共同構成了香港實施普選的法律保障。因此,處理特首普選只能夠根據人大「8.31決定」制定,並不能天馬行空,更不可能出現最後時刻讓步的情況。
中央絕不會在人大「8.31決定」上讓步
二、不論是2010年或是現在的政改審議,前提都必須是依法辦事,嚴格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處理。中央之所以在2010年接納民主黨的「一人兩票」方案,是因為該方案沒有抵觸基本法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該方案無涉及取消功能組別的問題,只是擴大了2012年新增5個立法會區議會功能組別選舉的選民基礎,並非所有市民都有選舉權,而是由沒有功能組別投票權的全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所以仍然維持功能組別的性質,不屬於直選。由於特區政府提交立法會表決的議案只觸及基本法附件的層面修訂,改良區議會方案並不影響議案的內容。時任中聯辦副主任李剛在會見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副主席劉慧卿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時,也指出「一人兩票」方案不抵觸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且屬香港本地立法範疇的問題,故對特區政府在2012年政改方案中採納「一人兩票」持積極支持的態度。
然而,現時反對派一直堅持的「公民提名」,明顯違反基本法規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提名委員會是特首普選中唯一提名候選人的機構,任何試圖繞過或削弱提名委員會實質提名權的方案,都不符合基本法。中央在政改上的原則底線絕對不會有絲毫退讓。反對派明知「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依然死撐;明知人大決定不能撼動,仍然蚍蜉撼樹,更不惜一拍兩散,這種不理性取態只會將政改引入死胡同。反對派的溫和力量要認清社會期望落實特首普選的主流民意,也要看到否決普選對香港社會以至其發展都是百害而無一利,別妄想中央再重演2010年最後關頭妥協的一幕。反對派在政改關鍵時刻,在本港政制發展里程碑的時刻,應該回歸理性,作出負責任的抉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