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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志源強調,市民普遍殷切期待落實普選。 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2017年特首普選決議案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動議。他指出,倘決議案獲立法會通過,就能完成「政改五步曲」之中最關鍵的第三步,當走完特首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最後兩步後,港人將可如期於2017年以「一人一票」選特首。譚志源又向立法會研究普選決議案的委員會致謝。
譚志源昨在立法會大會上,動議2017特首普選決議案。他指出,普選特首的目標源於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普選時間表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12月29日的決定確立;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正式確定從2017年開始,特首可由普選產生,並為普選特首的具體辦法定下清晰而明確的框架。
冀落實 港政制再前進
他續說,特區政府提出普選方案後,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隨即成立研究方案的「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方案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由民建聯議員譚耀宗出任主席,及獨立議員謝偉俊出任副主席,合共舉行8次會議,並會見了236個團體和人士:「我在此謹代表特區政府感謝譚議員、謝議員、所有參與小組委員會的議員的參與,及立法會秘書處提供的協助。」
譚志源強調,市民大眾普遍對按照香港基本法落實普選是殷切期待的,按照「政改五步曲」,特首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分別完成了第一步和第二步的工作,如果決議案獲得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就能夠完成「五步曲」之中最關鍵的第三步,當得到特首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全港500萬名合資格選民,將可如期於2017年以「一人一票」普選下一任特首,香港政制可進一步向前發展。
他指出,如果決議案被否決,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解釋和去年「8.31」決定,2017年的特首選舉則只能沿用2012年特首的產生辦法,即繼續由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為如期依法實現『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為香港政制得以繼續向前發展,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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