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於去年9月1日來港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時,「熱血公民」成員在李飛下榻的灣仔君悅酒店外集會,多人在集會結束後突然衝出馬路被捕。
其中兩人被控拒捕,首被告鄭皓文昨日被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本月30日待索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裁判官黃士翔昨日宣判時指,警方當時制止首被告鄭皓文(23歲)衝出馬路時,被告仍不斷掙扎及再向前衝。當時,馬路上其中一條行車線正在通車,警方基於安全理由控制被告。
官:警恰當合理控制被告
他續說,7名警方證人中,指證首被告的4位證人誠實可靠,相信被告有意圖衝出馬路。對於辯方聲稱對方使用「過分武力」,黃官認為,當時情況下,警方恰當及合理地控制被告。
至於與鄭皓文一同被控的次被告朱寶生(21歲),因為3名警方證人未能解釋為何要截停仍在行人路上的次被告,他們口供與呈堂影片亦有出入,故他們的證供未獲接納,次被告朱寶生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熱血公民」主要成員鄭松泰昨日在庭外聲稱,是次檢控明顯是政治檢控,表示會堅持「勇武抗爭,戰鬥到底」,並會進一步考慮會否替首被告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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