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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前排左三)要求機電署檢討現行的監管法例,加強巡查。 楊F彤 攝
籲機電署檢討監管例 免「管人不管場」增風險
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楊F彤)慈雲山環鳳街車房爆炸事件發生至今已有3個月,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將於本周三召開會議,討論有關石油氣車輛維修工場的規管問題,但有議員不滿會議不會涉及車房爆炸案的成因及檢討機電署過去監管工場的不足之處,促請保安局盡快完成意外調查報告,及要求機電署檢討現行的監管法例,加強巡查,以令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昨日表示,今年6月向環境局去信了解現今香港規管車輛維修工場的監管情況,但結果令人失望,當局對有關維修工場的工程劃分一直沒有清晰的指引,部分數字更是「靠估的」推斷出來。根據機電署規定,現時但凡維修工場有「第六類勝任人士」(俗稱CP6),即可進行更換石油氣燃料缸,及維修氣候與相關配件的工程,惟法例並沒有訂明需在指定的車輛維修工場維修,這個做法與1999年政府需要同時「管人又管場」相較是明顯的放寬標準,增加安全風險。
鄧家彪引述環境局的回覆指出,本港「管人管場」的獲批准石油氣車輛維修工場有29個,但無法確認只有CP6的一般工場數量,當局猜測全港有約300個雖沒有場地監管但可進行有關石油氣工程的工場。鄧家彪強調,機電署一般不會定期巡視有關工場,亦對它們有沒有進行有關石油氣工程一無所知,加上部分工場座落民居,情況令人憂慮。
倡標籤法 「標籤跟人走」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理事勞士正亦指出業界對工場安全有疑慮,的士司機雖知道要有CP6技工才能進行石油氣缸工程,但難以判斷哪一間工場有合資格技工。他建議政府實行標籤法,工場需特別註明擁有合資格技工,而且「標籤應該跟人走」,一旦技工離職就要撤回標誌,才能令司機放心。
鄧家彪對機電署現時提出的「工場自願註冊計劃」表示歡迎,但強調計劃必須「有時間表和終點」,最終達至強制註冊的程度才行,有關部門亦要加強巡查和重新檢討法例對工場的監管,必須要「管人兼管場」,並加快市區重建,把現有車房和民居分離,才能令工場顧客及居民放心。
此外,慈雲山車房爆炸事件調查已進行約3個月,至今未有結果。據了解,完成整個調查並遞交文件至死因裁判庭審議需時約一年,鄧家彪促請調查小組盡快公佈結果,解封現場,並優先另行安置永安樓10幾個家庭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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