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今年6月,受害人曾前往興業銀行北海分行拉橫幅。 本報廣西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唐琳 廣西報道)廣西北海市人民檢察院近日依法以集資詐騙罪批准逮捕興業銀行北海分行原信貸部經理蘇某,並通報蘇某通過虛擬興業銀行保證金存款質押業務,騙取20多名受害者6億元(人民幣,下同)。但多位受害人表示,單他們個人給蘇某的金額就動輒上億,蘇某集資的金額超過30億元,其中有上百家北海民企牽涉其中,對民間資本衝擊巨大。
據悉,蘇某原為興業銀行北海分行信貸部經理,早在今年5月份,蘇某已不知去向,7月2日,潛逃至柬埔寨的蘇某被押回國。受害者陳某表示,蘇某涉案金額超過30億元。「我和我弟弟就給了蘇某3.8億元,我認識的十幾個人加起來差不多30億元。」對於警方通報的僅6億元涉案金額,陳某稱自己也不明白。
陳某於2006年開始在北海投資房地產。2013年底,陳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在興業銀行工作的蘇某,「他說銀行有『過橋』、『倒貸』業務,讓我把手頭資產拿出來,我過了兩個月就申請了1,200萬元貸款,拿了1,000萬元做過橋。」陳某說,蘇某約定給其2%的利息。通過不斷增資,到2014年12月,陳某給蘇某拿去「過橋」的金額達到3.8億元。
有離職員工稱銀行早已知情
至今年3月,蘇某未能按時發放利息,引起了包括陳某在內的多位受害者的懷疑,並於5月份赴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事發後,興業銀行南寧分行曾發佈公告,稱蘇某已於2015年3月離職,事件係離職員工個人非法集資。受害者陳某認為,蘇某是在興業銀行任職期間以銀行名義做「過橋倒貸」業務,並一直是該銀行高管,銀行不應撇清其該擔負的責任。
此外,一位5月份離職的興業銀行前員工馬林(化名)表示,北海分行的領導很早就知道蘇某在操作過橋貸款一事。「去年銀行還查到蘇某是北海一家民間小額擔保公司的發起人之一,但分行領導知道後,並未對蘇某作出處罰。」馬林稱,國家有明文規定,銀行從業人員是不允許參與民間借貸的。
涉案民企大多面臨倒閉
多位受害者前往公安局報案後,興業銀行曾承諾會安撫好受害者。但截至目前,陳某稱仍未得到興業銀行方面任何答覆。陳某表示,去報案的人很少,但北海牽涉其中的企業大大超過上百家。「很多民間小額貸款公司都把錢借給了蘇某,但擔心曝光自身後會令資金流轉更加困難,所以都選擇不報警。」陳某稱,北海現在民間資本基本空了,大多數民企都面臨倒閉。
「我現在已經裁減了部分公司員工,並且把房子車子都拿來變賣還銀行的貸款,錢基本上也很難全部拿回來,頂得多久是多久。」陳某說,自己已經做好了破產打算,但希望興業銀行方面能負起該負的責任。
截至記者發稿時,興業銀行未對上述採訪作出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