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楊喆彤)通訊局早前接獲多宗投訴,指今年3月亞視本港台、亞洲台及國際台播放的新聞節目,提及有關亞視主要股東向港視出售亞視控股的報道及字幕失實。局方認為亞視未有盡一切努力確保有關報道準確無誤,有關報道涉隱瞞事實、有所偏頗,裁定亞視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屬嚴重違規,向亞視罰款30萬元。
通訊局接獲39宗公眾人士投訴指,今年3月31日在亞視本港台《六點鐘新聞》、亞洲台及國際台的《新聞及天氣報告》及《夜間新聞》中,多次提及亞視主要投資者及股東將向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主席出售亞視控股權,及雙方已達成交易協議的報道及移動字幕不準確,有誤導公眾之嫌。
然而,港視於4月1日發出公告澄清,其主席未有與任何人就港視與亞視的可能交易作約定,亞視一名主要人員亦於同日回應傳媒指,亞視於3月31日知悉有關交易仍在發展中,報道只是亞視股東及投資者單方面發放的消息,不包括買家回應。
通訊局指亞視明知未達協議
通訊局認為以上回應顯示,亞視於報道當日就知道買賣雙方未就交易達成協議,與報道內容不符,亦未提到轉讓股權只是亞視單方面決定,其他關於「交易要得到法庭及法庭委任的亞視經理人同意」的報道更進一步誤導觀眾,令觀眾以為亞視與港視已達成出售股份的協議。故裁定《六點鐘新聞》及《新聞及天氣報告》載有不準確資料,亞視亦沒有盡全力確保報道無誤,報道隱瞞事實及輕重倒置而誤導觀眾,嚴重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罰款30萬元。
亞視︰續努力服務觀眾
另外,亞視因未能在4月底的限期前提交上年度的周年審計賬目,違反牌照規定,亦被罰款5萬元。局方非常關注亞視在兩年內第三次違反同類規定,認為反映亞視管理層欠缺有效的企業管治,並指出即使公司面對各種難題,亞視仍有責任遵守牌照規定提交賬目,責令亞視在本月底前提交,否則將施加更嚴厲懲罰。亞視發言人表示,已知悉有關裁決,會繼續努力服務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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