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長沙灣秀怡閣一名業主於今年3月遭屋宇署票控,被指單位內一個面積約300呎的花架屬僭建物,並引用「目標大廈」政策要求清拆。業主的兒子鍾俊輝(38歲)質疑該政策為政治檢控,稱花架不影響樓宇結構安全,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圖推翻署方決定。法官昨日頒下判詞稱,涉案花架不影響樓宇結構,但不代表並非僭建物,故撤銷其司法覆核申請。
法官馮驊於判詞中表示,署方執行《建築物條例》為理所當然,鍾在申請時所謂的政治檢控為信口開河,並無實質理據,他亦非傳票上的被告,沒有資格提出司法覆核。馮官又認為本案沒有致勝的合理論據,故拒絕受理申請。
本年3月28日,申請人鍾俊輝父親在秀怡閣單位被屋宇署票控,指單位內的花架屬僭建,並援引《建築物條例》要求拆除。鍾於5月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署方新訂之「目標大廈」政策有政治打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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