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佩瓊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深圳市為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制定了全國首部國家創新型城市總體規劃和促進科技創新的地方性法規,出台了自主創新「33條」及一系列文件,從財稅、金融、人才、土地、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作出相應支援。另一方面,推出一攬子科技計劃,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建立以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政府設立創投基金,年度額度由最初的幾千萬元增加到今年的30億元,受惠的科技項目近11,000個,每個項目支援額達100萬元以上。在基金管理方面一方面較寬鬆審批,另一方面加強效益評估,基金的批額及結算均報人大審議。
深圳的人力資源政策及發展
創新科技的主力是人才。根據《深圳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截至2010年底,全市人才資源總量為357萬人,深圳市未來的戰略是走人才強市之路,引領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科學發展的新局面。到2020年,深圳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建立良好環境,引進和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培養和造就規模宏大、佈局合理、素質優良、創新能力強、競爭優勢突出的各類優秀人才隊伍,實現人才發展、產業轉型、人口調控有機統一和相互促進。
深圳最突出的是推出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 每年3億至5億元的投入,在5年內引進50個以上海外高層次人才團隊、1000名以上海外高層次人才,吸引帶動1萬名以上海外人才來深圳工作。納入該計劃的個人最高可獲150萬元補貼。根據《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享受特定待遇的若干規定》(試行),海外人才可享受人才獎勵補貼、居留和出入境便利、落戶、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稅收、醫療、保險等八個方面的生活待遇。其他還有客座專家「智庫計劃」,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教育名師造就工程,文化菁英集聚工程,醫衛人才梯隊工程,公職人員能力提升工程,技能精英培育工程和社工專業人才培養工程。
建立區域創新體系
近年來深圳陸續佈局建設了51個公共技術服務平台、94家重點實驗室、105家工程研究中心、100家企業技術中心和30多家科技企業孵化器,不斷補充、補足區域創新體系的「短板」。
目前,深圳區域科技創新成果豐碩。根據「十二五」規劃,深圳將力爭到2015年全社會研發投入佔全市生產總值5.5%以上。目標把深圳打造成為核心技術創新之城的科技登峰計劃,迄今第一批共有32個團隊申報,分佈在生物醫藥、電子資訊、新能源和環保、光機電、新材料等領域。其中31個團隊符合申報條件,總人數為487人,其中有博士學位的有300人,佔核心成員的62%。
建立完善創客空間
為促進創客(Makers)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起草《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
(一)支援各類機構建設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創客空間。對新建、改造提升創客空間,或引進國際創客實驗室的,予以最高500萬元資助。
(二)支援創客空間減免租金為創客提供創新創業場所。對符合條件的單個創客空間予最高100萬元資助。
(三)支援創客空間完善軟體、硬體設施,提升服務功能和服務能力。對創客空間用於創客服務的公共軟體、開發工具和公用設備等,予以不超過購置費用、最高300萬元資助。
(四)創客空間用地納入深圳市新型產業用地範疇,在全市產業用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市、區政府產權的創新型產業用房優先用於創客空間的建設發展,把市打造成創業活躍的國際創客中心。
深化科技綜合配套改革計劃
為了加強創新驅動智慧發展,深圳市創新科技財政投入和資助科技研發資金資助模式,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重大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建設。規範科技扶持資金的管理,明確項目申報、審批、後續監管、公示和問責程序。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援機制。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科研資源管理和專案評價機制。構建覆蓋創新全鏈條的金融支撐體系, 打造「國際創客周」,促進創客運動在深圳生根發芽、蓬勃發展,推動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
香港能夠借鑑深圳什麼經驗
當我們看到深圳的創新科技產業在騰飛,自然提出這個問題。即使香港沒有政爭問題,政府在公帑上的使用理念側重單幹項目,只看論文刊登成果等都使香港創新科技研究難成大器。再加上土地房屋短缺,產業只限於資本集約的服務,未能如深圳有生產基地作後盾。反觀深圳,既能充分用好國家給予的寬鬆政策,又利用好毗鄰香港開放環境的優勢,成為一顆創新科技新星。若香港在可行範圍內參考深圳成功經驗,以優勢互補的原則更積極用好「深港創新圈」 攜手深化區域創新協作,將為香港的產業結構開拓新的前景,而深圳創新科技走出國際市場將更為可期矣!
(二之二,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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