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淵滄博士
近日,政府經濟顧問提交了標準工時的研究報告給標準工時委員會討論。
這份報告不帶立場,主要內容是依照不同的假設去推算在標準工時立法後可能發生的情況。
長期以來,香港工運人士都很努力地想推動標準工時立法,他們認為這麼做對工人有利。
但是,事實是否如此?
根據政府的研究報告,如果實施了標準工時,有兩種情況會發生:一種情況是目前工作時間很長,超過標準工時的人在標準工時立法後依然維持這麼長的工作時間,因此會大大的得益,超時工作能獲得1.5倍的工資。
但是,僱主會這麼笨嗎?僱主願意支付更高的工資來要求僱員加班、超時工作嗎?
不大可能。因此,實際上標準工時一立法,工人面對的更可能是收入大幅減少。因為僱主會要求工人只依照標準工時工作,時間到就下班。
根據顧問報告的推算,如果標準工時定為44小時,僱員平均收入會大幅減少28%。
當然,如果減少工作時間,僱主得額外聘用僱員。報告估計,單是保安行業就得額外聘用4.53萬人。
今日,香港失業率很低,僱主似乎不可能額外聘請到4.53萬人。不過,僱員在收入大減之後,不排除會尋找兼職工作,這就為僱主提供了額外的人力供應。一名保安人員可能在A公司做8小時,再到B公司做4小時,以維持收入不下降。如此做,還得花時間往來於兩家保安公司之間,一點也不討好。
基本上,市場力量還是很大。
勞動力市場會自然地尋找出一個勞方資方都可以接受的平衡點。實施了標準工時之後,所有的僱主的第一選擇很自然地一定是削減超時工作的時間,以節省額外的工資。問題是有沒有能力聘請到額外的工人。整個關鍵處就是香港的經濟。如果經濟好,失業率低,勞動力供不應求,僱主自然得付更高的工資成本來維持生意的運作,這包括加工資,加班補薪;如果經濟情況差,工人的工資卻因為最低工資加標準工時的立法限制而無法下降,最終是僱主生意失敗、工人失業。今日西方社會就是如此。此外,不論經濟好壞,工資成本上升的結果一定是僱主引入取代人力的機器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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