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令受害人「上釣」,騙徒們各出其謀,一般都會裝扮成專業的成功人士,有的會吹噓自己與大企業的家族成員相熟,以顯示人脈廣大;有的會利用各式各樣的投資術語,更會利用不同的工具,如銀行擔保證明書,增加投資計劃的可信性。
警方表示,在2013年,年齡32歲至63歲的兩男一女受害者受相熟投資顧問介紹下認識騙徒,騙徒自稱與多間著名商業集團的家族成員相熟,可利用特別的投資渠道,以低於市價價錢購入將在外國上市的股票,該公司是非常火熱的媒體公司,相信上市後會大賺。不過,騙徒要求受害者簽署合約,協議股票由騙徒持有,稍後出售才會將所賺取金錢給予受害者。
一如所料,該媒體公司股票「升得好勁」,受害人向騙徒提出按合約取回金錢,但騙徒利用多個藉口推卻,如股票仍未售出,故未有獲利,其後更「走佬」。經警方調查後,發現騙徒已一早將股票悉數出售。事件涉及的金額達5,700萬元。
展銀行擔保證明增可信性
另一宗則在今年發生,一名36歲男受害人,透過生意拍檔認識兩名澳洲籍騙徒,騙徒自稱擁有一間專業跨國投資公司,利用各式各樣的投資術語說服事主投資美國房地產,稱「輕輕鬆鬆」一個月內可賺取本金5倍的利潤,並用言語技術淡化當中的風險。
騙徒更為加強說服力,向事主出示一份銀行的擔保證明書,證明戶口有150萬美元,以顯示其公司有充足的資金,萬一投資計劃未如理想,事主亦不會蝕錢,事主於是將150萬美元傳入騙徒戶口作投資。
但高回報並沒有出現,事主想取回自己的本金,但騙徒一直以各種似是而非藉口拖延,如本金轉到不同的銀行,故暫時未能取回等,最終騙徒更一走了之。事件警方仍在調查中。 ■記者 鮑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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