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女秦嘉儀「無屍兇案」,控方作結案陳詞稱,秦沒有活活離開淘大花園,除遭被告陳文深(41歲)所殺,沒有其他合理解釋為何秦返回單位後沒有再出現。辯方則稱,無證據顯示被告有殺人動機,患有嚴重抑鬱症的秦甚至可能「跳崖」自殺。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陸貽信昨日陳詞指,本案依賴環境證供,希望陪審團以整體性的角度考慮案件。他說,若秦死於意外或病發身亡,根本無須隱藏秦的屍體,而案發期間並無紀錄顯示有救護車到場;若指秦自行秘密離開大廈也說不通,因大廈大部分位置均有閉路電視及警報系統,故唯一合理推斷是於2011年10月6日當晚被殺害。
陸續指,案發後12小時內,陳急於折返單位搬走尼龍袋,正是因為袋中藏有屍體,必須盡快棄掉。而根據被告證供,無迫切性於短期內清空單位,亦無需將他親自購置的傢私及電器等一併棄掉,以證明秦已搬離淘大,陳大可更換門鎖,而他採取如此「激烈」的舉動,只因傢俱遺有兇案現場證據。
鄰居:案發當晚單位無呼喊聲
陳的資深大律師麥禮士陳詞時則提醒陪審員,即使不同意被告的私生活,也必須摒除個人偏見,仔細考慮案中的合理疑點。他指,秦數名好友的證供,均形容陳為一個斯文有禮的男士,相反,秦曾於2009年在落馬洲返港途中暴力襲擊陳,控方指陳殺害秦,完全違反他一貫的性格。鄰居的證供亦無顯示案發當晚,單位有傳出呼喊聲。
麥又指,秦患有嚴重抑鬱症及流露自殺傾向,有可能真的「躲藏自己」,避開大廈的閉路電視,甚至「跳崖」。秦好友唐文蓮丈夫羅範良的證供也指,他於2011年10月中收到秦的來電,問候其妻到四川探望父親病重的情況,而唐的確於10月7日前往四川,正正反映秦於10月7日仍然在生。 ■記者 杜法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