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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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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攝記攜避彈衣登機泰禁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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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傳媒》關姓記者在泰國採訪帶避彈衣登機被扣查。 《端傳媒》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楊佩韻) 本港新興網上媒體《端傳媒》的一名關姓攝影記者,上周到泰國曼谷採訪爆炸事故,原定前晚乘坐飛機回港。不過他的手提行李內有一件避彈衣及頭盔,被曼谷當局視作「武器」而作扣查,昨早在曼谷提堂,獲准以10萬泰銖(約港幣2.1萬元)保釋,但遭扣起旅遊證件,保釋期間不准離境。

10萬泰銖保釋 扣旅遊證件

《端傳媒》發表聲明表示,已聘請律師提供法律支援,但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具體評論,但會密切關注事件發展,及堅持記者安全及所有權益。攝影主任林亦非接受傳媒查詢時指,該名攝影記者的保釋期為14日,期間警方可提出起訴,期間若沒有提出起訴,就會撤銷保釋安排。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已與當事人取得聯繫及提供適切的意見,並即時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向有關當局了解情況。入境處會繼續與當事人、公署及大使館保持密切聯繫及提供可行協助。

根據泰國《軍備管制法》,防毒面罩、防彈背心及頭盔等都定義為武器,任何人持有或管有都必須先向當局申請牌照,違法者最高可判入獄5年。

外國記協:避彈衣頭盔屬採訪慣用裝備

外國記者協會泰國分會昨日發表聲明表示,記者使用的避彈衣及頭盔並非攻擊性武器,也是各地記者採訪慣用的裝備。聲明又指,在2010年有兩名外國記者在曼谷採訪紅衫軍事件時中槍身亡,反映記者對防護裝備的需要,促請泰國當局不要起訴被捕記者,並與傳媒界合作,將新聞工作者使用防護裝備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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