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013年匯源果汁(1886)內幕交易案,商交所非執行董事莫峰妻子、內地富豪孫敏被裁定觸犯內幕交易罪成,須向政府支付約2,100萬元罰款,成有史以來最高的內幕交易罰款金額。證監會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聲明孫敏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並要求法庭下令孫賠償逾2,000萬元,及委任獨立監管人處理賠償基金。
原告一方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被告一方為孫敏。入稟狀透露,證監會要求法庭宣佈孫敏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令孫須向因該內幕交易而蒙受損失的第三者,賠償共2,080萬港元,並由法庭委任獨立監管人處理。證監會亦要求法庭聲明孫分別於2008年8月7日、8日、12日及29日期間,購入的匯源股份的交易無效,並將合共約310萬股匯源股份還原。
事源於2008年,匯源果汁獲可口可樂提出收購,匯源股價更一度炒上11元高位,惟收購最終告吹。證監會其後調查發現,在涉案交易前,孫的秘書張美珊的日記簿上,寫有內容與該項交易有關的字句,故相信孫得知匯源將被收購,並叫張買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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