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DR醫學美容集團3年前發生醫療事故,4名女子接受「美容針」療程後不適送院,最後釀成一人死亡,另一人須截肢。
女死者陳宛琳的丈夫楊錦開,日前以遺產管理人入稟高等法院索償,指對方因疏忽或違反合約或違反責任,令陳宛琳於2012年10月10日死亡。入稟狀未有列明具體索償金額。
6名被索償人為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DR醫學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集團註冊醫生麥允齡、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集團技術員陳冠忠及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