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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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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鼓吹邪惡是對公義的褻瀆


柳頤衡

《蘋果日報》昨日的社評一方面不得不承認「違反保密協議偷取文件,偷拍偷錄,可以說是邪惡手段」,但一方面卻鼓吹「我們也必須忍受它為公義而不得不使用的邪惡手段」。社評作者李怡鼓吹邪惡,他本身就是一個邪惡的人。四川大地震的翌日,李怡用「天譴」來詛咒大地震的罹難同胞,引起社會強烈義憤和譴責,各界人士抨擊李怡褻瀆數萬遇難亡靈用心邪惡,並指斥如此民族敗類是不折不扣的人渣。現在李怡又居心叵測,顛覆是非,鼓吹邪惡褻瀆公義。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毫無誠信道德窳敗洩密之外,還揚言將進行「冇乜尺度」抗爭 ,「冇乜尺度」就是喪失任何人格和道德底線,就是滑向「邪惡」的表現。

《蘋果日報》的社評作者之一李怡,自稱「要擺脫中國人的味道」,他徹底投靠反對派金主黎智英後,為了得到其主子的嗟來之食,不惜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淪為不折不扣的邪惡之人。2008年「5.12」四川大地震翌日,李怡在《蘋果日報》拋出一篇極其冷血與惡毒的社評文章,用「天譴」來詛咒大地震的罹難同胞,攻擊中華民族「多行不義必自斃」,其邪惡之言可說是禽獸不如。面對日本妄圖侵佔釣魚島,李怡在《蘋果日報》發表的社評,竟然不譴責日方「挑戰中國的主權」,反而指斥中國「挑戰日本的主權」,還嘲笑「中國在釣島事件贏得阿Q式精神勝利」,其漢奸嘴臉可謂醜惡之極。李怡墮落的軌跡,說明只要拋棄良知和背棄自己的民族,就沒有人性,就沒有一點中國人的味道了。

邪惡之人必有邪惡之言,李怡在《蘋果日報》撰寫的社評,不得不承認「違反保密協議偷取文件,偷拍偷錄,可以說是邪惡手段」,但卻鼓吹「我們也必須忍受它為公義而不得不使用的邪惡手段」。這是典型的歪理邪說,是鼓吹邪惡褻瀆公義。

意大利馬基雅維利(Machiavelli,1469-1527),以主張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而著稱於世,馬基雅維利主義在各種語言中都是貶義詞,都是邪惡的一種象徵。許多世紀以來,人們把那些為達到自己目的,缺乏對常規道德的關心,而不惜使用邪惡手段的人稱為「馬基雅維利主義者」。說李怡是一個「馬基雅維利主義者」還是抬舉了他,他實際上就是一個赤裸裸鼓吹邪惡的邪惡之人。

莎士比亞在《威尼斯商人》中借劇中人說:「哪一件卑鄙邪惡的陳訴不可以用娓娓動聽的言詞掩飾它的罪狀?哪一樁罪大惡極的過失不可以引經據典,文過飾非?」李怡引用了托克維爾、弗遜、Potter Stewart等人的話,看起來引經據典,但正是用娓娓動聽的言詞,引經據典,文過飾非來為偷錄洩密邪惡行為辯護。

李怡聲稱:「新聞自由既以保壑H權為天職,那麼毫無疑問,我們也必須忍受它為公義而不得不使用的邪惡手段。」但是,聯合國關於新聞自由會議的決議指出:「發表自由有相對的義務和責任,如有違反,則得受法律上明確規定的懲罰。」素以「新聞自由」為標榜的美國,以及英國和法國等西方國家,其法律就對新聞自由的限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說明新聞自由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新聞自由也不能使用偷拍偷錄洩密等違法的邪惡手段。李怡所謂「新聞自由可以使用邪惡手段」,這是邪惡之人的信口雌黃、胡說八道。

李怡又指內地也有人表示「運用『偷拍偷錄』手段進行採訪並不違法」,以支持他鼓吹的「新聞自由可以使用邪惡手段」。但是,內地法律界新聞界的主流意見認為:偷錄、偷拍行為本身超出了公民的正當權利,缺少合法性,如果由偷錄、偷拍報道而產生侵權後果,法律應向保護公民人格權傾斜。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侵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明確指出:「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佈他人的隱私材料或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李怡對內地有關「運用『偷拍偷錄』手段進行採訪」的意見掛一漏萬的引述,也是為達鼓吹邪惡目的而不擇手段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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