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文匯論壇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來論:新聞團體不應成為偷錄洩密惡行的支持者


黎子珍

香港記協等7個新聞團體共同發起聯署,要求港大自行撤回禁止商業電台及任何人發佈有關港大校務委員會會議的錄音、文件及內容的禁制令。應該指出,維護新聞自由無問題,但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更不能鼓勵以偷錄、盜竊的手法取得的消息,這些行為本身也是對新聞自由的傷害,也是對港大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的最大摧殘。新聞團體不應支持、鼓吹非法手段取得消息,不應成為惡劣行為的支持者。

繼港大校委李國章的發言錄音被披露後,另一校委紀文鳳的發言內容亦被電台播出。校委錄音連日被斷章取義式披露,明顯是有組織的洩密行為。偷錄洩密者刻意曝光不認同、不支持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校委的意見,選擇性地發放錄音,是惡意打擊忠誠履職、自主發表意見的校委,製造白色恐怖。偷錄洩密者除了違反做人誠信的起碼底線,還涉嫌違法行為。社會各界對此等卑鄙行為強烈譴責,要求執法當局依法追究懲處,保證學校和香港社會正常運作。

新聞自由需尊重社會運作

港大校委會會議錄音外洩後,主席梁智鴻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再披露會議內容。對於臨時禁制令會否影響新聞自由,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普通法中有機制平衡保密義務及資訊自由,相信法院在正式聆訊時,會就複雜的利益平衡公正裁決,這亦是香港市民樂於見到,並指今次事件若不立即申請禁制令,可能會令錄音繼續流出。本身是港大畢業生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新聞自由亦需尊重社會運作,不能任意公開保密資料或文件。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相信今次申請禁制令必定有所證據,證明商台被懷疑協助某校委成員公佈保密資料,違反保密協議。

不可否認,維護新聞自由,可以保證人權,探索真理,反映民情,交流民意,促進民主,推動社會發展進步。但是,新聞自由在任何時候都是一個相對的概念。聯合國關於新聞自由會議的決議中指出:「發表自由有相對的義務和責任,如有違反,則得受法律上明確規定的懲罰。」素以「新聞自由」為標榜的美國,其法律就對新聞自由的限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如「不得藐視法庭」、「不得擾亂社會」、「不得誹謗和詆譭他人」、「不得觸犯別人的隱私權」等等。英國法律規定:「新聞工作者不能凌駕於普通公民之上而享有其他特殊權利......」。法國《人權宣言》第11條規定:「每個公民享有言論、著作和出版自由」,同時又強調「在法律限制內,須擔負起濫用此項自由的責任」。可見,新聞自由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例如,2004年5月26日,美國《紐約時報》承認在美國對伊拉克的戰爭爆發前錯誤地促進了公眾對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信任。公眾事務編輯達尼爾•奧克倫特在一篇自我批評的文章中寫到:「在時報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報道中,我們的讀者遇到了一些聳人聽聞的報道,其來源並不十分扎實,其中一些是懷個人用心的匿名人士的斷言。」2005年7月6日,《紐約時報》記者茱蒂絲•米勒因拒絕透露消息來源被判入獄18個月。她的入獄引起了廣泛爭論,有觀點認為記者的採訪自由不應凌駕於法律之上。

偷錄洩密與新聞自由豈能劃等號

又如在2004年至2011年,英國有報紙秘密竊聽政客、名人和私人個體電話資訊的做法被曝光,2014年6月24日,陪審團對該案作出了判決,這是英國法律歷史上持續時間最長且最為昂貴的審判之一。《世界新聞報》(News of the World)前主編、曾擔任英國首相卡梅倫媒體主管的安迪.庫爾森(Andy Coulson)被判參與竊聽語音郵件資訊。該案不僅引發強烈抗議,而且還導致具有百年歷史的《世界新聞報》關閉,並促使人們呼籲立法限制英國媒體。

發生在港大有組織、有計劃的偷錄洩密事件,不僅令港大校委會的保密原則被嚴重踐踏,而且擾亂社會,不僅港大和所有大學的校務會議,而且所有政府部門和民間機構的會議,一旦牽涉敏感議題,寒蟬效應立即產生,社會正常運作因此被擾亂。而且,內鬼偷錄校委發言,然後交給傳媒播出街,港大校委根本無私隱可言,偷錄洩密者明顯是要將他們「示眾」,這嚴重侵犯了所有校委的私隱,讓港大陷入白色恐怖。偷錄洩密者任意「爆料」揭人私隱,社會只會變得如動物世界一樣,沒有一絲安全感。

偷錄洩密與新聞自由豈能劃等號?新聞團體必須認識並且認真落實一個專業理念:新聞傳播不單是商業機構,更是社會公器(public trust),新聞團體不應支持、鼓吹非法手段取得消息,不應成為惡劣行為的支持者。

相關新聞
奔小康路線清晰 提升地位港應順勢而為 (2015-11-03)
挖出偷錄洩密者 遏制特務政治蔓延 (2015-11-03)
珍惜傳統 共走小康之路 (2015-11-03)
可持續發展沒有方便法門 (2015-11-03)
香港需要創科局 拉布須停止 (2015-11-03)
來論:新聞團體不應成為偷錄洩密惡行的支持者 (2015-11-03)
廿四味:莫乃光口是心非縱容拉布 (2015-11-03)
五中全會和「十三五」規劃帶給香港的信心、定力和機遇 (2015-11-02) (圖)
廿四味:反對派不做實事只識潑污水 (2015-11-02)
「十三五」決勝小康 2020年中國創新局 (2015-11-02)
「關注組」死心不息挑戰法治搞亂港大 (2015-11-02)
建制派爭立法會話語權阻「拉布」 (2015-11-02)
中小企成功秘笈 (2015-11-02)
TSA可以改善,不宜廢除 (2015-11-02)
民建聯圓桌會議:香港傳統產業的優勢與出路 (2015-10-31)
香港應發揮優勢 把握「十三五」機遇 (2015-10-31)
學生失格 有辱博雅 (2015-10-31)
香港不能錯過中英合作黃金期 (2015-10-31)
養老金入市不是股市「靈丹」 (2015-10-31)
「全面開戰」圖拖垮創科局 剪布有理有據得民心 (2015-10-30)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文匯論壇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