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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鍾立)今年區議會選舉競爭激烈。網上昨日流傳一段短片,顯示有一名疑為保安員,粗暴地將顯嘉選區候選人、公民力量/新民黨的林松茵的宣傳易拉架扔在地下,更踢上兩腳。有網民質疑該名「保安員」如此粗暴,是與該區另一候選人、民主黨莫偉雄有關。有網民則質疑,該人此舉已涉嫌刑事毀壞。
網上昨日流傳一段題為「顯徑保安員做打手,暴力拆掉顯嘉區候選人阿茵易拉架」的短片。片中可見一名身份不明的中年男子,一邊用手機拍攝,一邊粗暴用力拉跌林松茵的選舉宣傳易拉架。在易拉架倒下後,他還加上兩腳,將之踢到路邊,但短片沒有拍攝到該人是否有將易拉架搬離現場。
對手莫偉雄任h法團主席
不少網民在相關短片的帖子中留言。網民「King Tseung」質疑道:「個保安係屋h管理公司,而h法團主席係民主黨及顯嘉區候選人(競爭對手)(莫偉雄),如果宣傳架候選人係藍絲(反對違法『佔領』者),另一對手係黃絲(支持違法『佔領』者)就可以咁樣做?咁算得上公平咩?」「Tak Leung Kwong 」則指,「已經觸犯刑事毀壞罪,可以報警處理。若果罪成,保安牌都可以吊銷埋。」
有網民指稱,可能該位置不得放置宣傳易拉架,該「保安」才會有此動作。網民「Fung Leung」反駁道:「若然是依法,就應該將易拉架映(影)相後檢(撿)走,而不是置於地上了事。......若然將易拉架棄置在非屋h範圍,他亦干犯了扔棄物品罪行,告得。」
「Cheri Choy」則指,「如果保安員覺得阻街,咪索性沒收或掉走佢囉!淨係識推U,成個爛仔咁,仲以為自己好型,不知所謂!」「Starky Cheung」也質疑道:「放唔岩(琚^位=可以破壞物品?人地(])排隊打尖你係唔係可以打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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