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大學生於2006年在澳洲留學期間誤交損友,被對方拍下其淫穢片段作威脅,致長期在澳洲和香港兩地為對方打工賺錢,更曾被強迫吃喝糞尿及虐打,對方又在其胸口用刀刻下代表「永遠是奴隸」的「4」字疤痕。至2009年事主入稟高等法院向對方追討曾交出的大量款項。高院昨裁定事主的證供誠實,因受到暴力對待而被迫向對方交出大量金錢,判他可取回「連本帶利」逾90萬港元。
原告為邱景銶,被告為曾智淼。高院特委法官黃旭倫昨頒下判詞,相信原告誠實,確實曾遭被告威脅及暴力對待,只是當時心智不成熟和不懂得反抗。判原告勝訴,可取回15萬澳元及7.5萬港元,並下令被告要歸還財物予原告。
判詞指,邱於2006年到澳洲讀大學時認識被告,兩人翌年開始同居,其間被告拍下邱與不同女子性交、自慰及為他口交的片段,並以此要脅邱喝尿吃糞,虐打及要他打工賺錢。
同居挨虐打 胸口刻「4」字
兩人輟學返港後繼續同居,被告的暴力升級,除繼續虐打外,更強迫邱淋冷水浴數小時,更用刀片在其胸口刻下一個「4」字疤痕,以示邱永遠是其奴隸。法官在審訊時要求邱脫衣,清楚可見其右胸有一個看似數字「4」的疤痕。
被告出庭作供時稱雙方是「感情相當要好」的朋友,雖然曾互相口交,但均非同性戀者。至2008年邱有女朋友後,雙方關係才終止。被告否認大部分暴力行為,又指邱給他的15萬港元是作為未來3年改善脫髮問題的治療費,其餘金錢則是兩人的生活費和作投資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