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日召開第十二日聆訊。房屋署葵聯h第二期總建築師譚瑰儀及石硤尾h二期署任總建築師孫惠民出庭作供。委員會代表大律師許偉強展示一張屋h申請供水表格,顯示房署授權人早過持牌水喉匠簽署核實水務系統工程,有違一般程序。孫惠民估計水喉匠簽署時漏了寫日期,稍後才補簽,但隨即被委員會主席陳偉慶質疑。
許偉強昨早盤問譚瑰儀,指爆出鉛水事件後,房署有否重新檢視世衛標準,了解除鉛以外,其他有機會影響健康的物質。譚瑰儀回應指房署工作量太大,加上無資源,承認未有時間作相關研究。
許偉強繼續提問,房署是否設有制度監管水喉匠工作,譚瑰儀回應指不知道水喉匠的工作記錄,其後推說應由水務署負責監管水喉匠,被許偉強批評勿將問題拋給水務署回答。
許偉強又質疑,地盤工程物料約千種中,房署僅現場檢驗32種是否太少。譚回應指在2005年已制定地盤物料檢測指引,當時已綜合多年經驗,認為檢查的項目足夠,例如會對「瓦仔」作現場檢驗,評估其黏合度及尺寸是否合適。
水喉匠漏寫日期補簽被質疑
水務署代表資深大律師王鳴峰,展示石硤尾h二期的申請供水表格,顯示房署授權人比持牌水喉匠,早了22天簽署核實水務系統工程,有違一般做法由水喉匠簽署確認水喉合格,再交房署認可人士簽署的程序。
根據孫惠民口供,表格是先經持牌水喉匠簽署,再交房署授權人核實簽名,不過,表格上的簽名日期先後次序相反,房署授權人在2011年8月8日先簽署,而持牌水喉匠伍克明在22日後,即8月30日才簽名。
王鳴峰質疑,表格與孫惠民供詞內容有出入。孫惠民之後估計,是水喉匠簽署時漏了寫日期,稍後才補簽,但隨即被委員會主席陳偉慶質疑。
陳慶偉質疑房署統一口供
陳慶偉質疑孫惠民的口供,與早前出席聆訊的另一名房署總建築師嚴汝洲供詞十分相似,批評根本不是各總建築師口供,而是房署的統一供詞。孫惠民昨日完成作供,今日由房屋署東匯h總建築師嚴小玲作供。 ■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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