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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現在考慮調低兩電回報率至最低6%。圖為維港夜景。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現時特區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了利潤管制協議,准許回報率為9.99%,但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明,考慮市場及環球經濟情況後,特區政府認為准許回報率或可下調至6%至8%;當准許回報率調低,電費可望下降,但仍需考慮其他因素,如電力公司在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資等,因此必須作出平衡。 ■《回報率研降至6% 兩電有望減電費》,香港《文匯報》,11月24日
持份者觀點
1.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新協議打算作出改善的地方有:加強推廣能源效益、節能和可再生能源,改善獎罰制度以提高服務水平,長遠為引入競爭進行研究等。
2. 政府委託顧問︰可考慮將回報率下調至6%至8%之間,當准許回報率調低,電費即有望降低。
3. 政府研究︰大部分人均認為現時本港供電可靠、電費合理,無須為增加選擇引入競爭,現行利潤管制協議也行之有效,但准許回報率、推動節能機制、電費審批機制均需改善。
多角度思考
1. 根據資料,試解釋有什麼因素影響准許回報率。
2. 除准許回報率外,還有什麼因素影響電費的調整?
3. 有人認為應引入競爭以改善服務質素,你認同嗎?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樂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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