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健文)雖然香港特區政府同意修改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通車日期與造價,但官員表明,此舉不代表政府滿意港鐵的表現,並承認與港鐵存在分歧,已外聘御用大律師跟進港鐵的責任問題,但為了不影響工程進度,政府及港鐵雙方同意,留待工程於2018年通車後才啟動相關法律程序。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在記者會上特別強調,政府接納高鐵的最新造價及目標完工日期,卻並不代表政府滿意港鐵作為高鐵工程的項目管理人之表現。他表示,政府已外聘御用大律師跟進港鐵的責任問題,並已要求港鐵解釋在一些工程合約項目上,作為項目管理人所履行責任的表現。政府保留向港鐵追究所保證事項與責任的全部權利。
港府通車後啟動法律程序
他明確指出,政府與港鐵雙方存在分歧,不排除最後需透過法律程序解決,例如根據委託協議訴諸仲裁。不過,為了不影響當前非常緊迫的施工時間表,雙方同意留待工程於2018年完工通車後,才啟動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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