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關愛基金昨日宣佈再度延續推行「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援助項目,向符合資格的嚴重殘疾者提供最多12個月的津貼,項目由社署負責推行。是次再度延續推行項目的受惠者必須於2015年7月31日年齡在60歲以下及正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額傷殘津貼;以及在社區居住,並符合相關家庭每月入息不多於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150%的規定。
社署會根據符合資格人士在提出申請前3個月的平均家庭每月入息,釐定其全期可獲得的津貼額。津貼額分為三層,即家庭入息在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100%或以下可獲全額津貼(每月2,000元)、超過入息中位數的100%至125%可獲75%的津貼額(每月1,500元)及超過入息中位數的125%至150%可獲半額津貼(每月1,000元)。
社署將陸續發信邀請可能符合資格的人士遞交申請。申請人須於明年2月29日或以前,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郵寄或交回社署關愛基金組。社署會發信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並在明年2月底起陸續向符合資格人士發放津貼。至於現有受惠於項目者則無須重新遞交申請,社署將另行發信通知相關安排。
「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援助項目於2011年9月開展,並分別於2012年11月、2013年11月及2014年11月延續推行,為居於社區並沒有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嚴重殘疾者提供特別護理津貼。有關項目詳情可瀏覽關愛基金網頁(www.communitycarefund.hk)或社署網頁(www.swd.gov.hk)。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社署關愛基金組,電話3422-3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