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銀香港分析員 譚愛瑋
2015年12月31日,東盟經濟共同體正式成立,實現跨越6.2億人口、2.6萬億美元國內生產總值和豐富資源的快速增長區域一體化。2003年,東盟十國首次宣言將於2020年建成以經濟、安全和社會文化共同體為三大支柱的東盟共同體,更在2007年一致同意將共同體的建設推前至2015年底完成。據東盟當時在《經濟共同體建設藍圖》裡對共同體的目標設定,希望將東盟建成一個單一市場和生產基地;一個具有競爭力的經濟區域;一個經濟均衡發展的地區和一個與全球經濟融合度高的地區。然而,東盟實際的統合程度與一體化的目標仍有差距,東盟經濟共同體宣佈成立在目前階段基本上還只是具象徵性意義,主要為了避免東盟錯過2015年底建成共同體的最終期限。
新增多項非關稅壁壘
東盟雖然成功大幅削減區域內關稅收費和推動貿易便捷化,但是未能全面推廣至全部成員國,尤其柬埔寨、老撾、緬甸和越南的進度較慢。而且,東盟國家之間反而新增多項非關稅壁壘,目前農產品、鋼鐵、汽車等產品仍受限於各國的法規無法自由貿易。因此東盟各國無法全面發揮區域市場「內需」的潛力,東盟區域內的貿易額僅佔東盟貿易總額的24%,遠低於歐盟的60%。
技術勞工流動仍受限制
技術勞工自由流動是單一市場和生產基地的核心要素之一,東盟各國宣稱技術勞工可跨國自由流通,但現階段只允許八類專業勞工開放流動,涉及的行業包括工程師、建築師、護士、醫生、牙醫、會計師、測量師和旅遊業專業人士,僅佔東盟總就業人數約1.5%。許多國家在法規上仍對人才引進設限,這未能有效促進東盟的區域內技術轉移和提升人力資源的共享效益。
特定行業開放進程緩慢
東盟對特定行業例如航空運輸、旅遊、金融、電信等服務業一體化方面做了大量功夫,在東盟之間逐步開放,但是自由化的進程卻很緩慢。例如航空業方面,至今印尼尚未同意簽署《東盟全面開放航空運輸服務多邊協定》,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等區域競爭者仍未能進入本國航空工業市場。
除此之外,東盟各國對外資持股上限、對土地持有權的限制、排外項目等規定,亦使區域內的跨國投資受到限制。
關注與RCEP和TPP如何協調
近年東盟成功與主要貿易夥伴例如中國、印度、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建立自貿區或成功簽署貨物貿易協定,同時亦積極宣導與上述六個國家達成「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預計可於明年有成果。這有助提升東盟以共同體身份與其他發展國家談判的影響力。
另一方面,只有汶萊、馬來西亞、新加坡及越南四個東盟國家參與與美國的「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PP)談判,這將會阻擾東盟經濟共同體的合作及整合進度,而且美國短期內亦不大可能與東盟經濟共同體達成其他重大協定。
綜合上述進展情況,東盟國家仍需要在未來幾年加快區域內合作發展的自由便利化和加強推進政策法規的協調性,以真正達成一體化的目標。東盟共同體的落成有利外資企業投資於東盟國家,借助政策優勢發掘區域內的市場需求,而且不斷擴大的基礎設施建設也將成為重大商機。
隨�茪什篕P東盟自貿區升級版協定的落成,對原產地規則和貿易便利化措施進一步提升,加上《香港-東盟自由貿易協定》有望於今年內完成,東盟共同體的融合進度對內地與香港企業進駐該區域具有積極意義。■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