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汶羽 青年民建聯主席、觀塘區議員
近年嚴重虐待動物個案大增,但大部分案件都無法破案。加上現時涉及動物福利的政策及法例落後,警方成功檢控的案件中大多只判處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即使判監刑期亦相對較短,未能有效阻嚇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發生。另外,政府處理遺棄動物的手法急需改善,而寵物主人亦希望有更多與動物共融共處的設施。有見及此,民建聯提出以下建議:
首先,有意見認為現行「動物守護計劃」成效有限,我們促請政府在所有警區成立直屬警隊的動物警察,專門調查虐待動物案件,並加強相關培訓,借此提高處理虐待動物個案的效率及提高阻嚇力。
另外,《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已有近十年未有修訂。我們要求政府全面檢討法例,就極殘酷的虐待動物行為,增設嚴重殘酷虐待動物罪行;而律政司應主動就明顯量刑不足的虐畜案件提出上訴。同時,為糾正虐待動物人士的行為,我們建議賦權法庭有權向犯罪者判處其他刑罰,如強制作心理輔導及修讀動物友善的課程。
為改善遺棄動物的處理手法,我們要求政府加強打擊遺棄動物,提升漁農自然護理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的衛生環境及中心運作的透明度,增加合資格的動物領養團體的數目,並研究提供誘因鼓勵市民以領養代替購買動物。
對於動物共融共處方面,我們要求政府增撥資源加建寵物設施,覓地興建更多寵物公園,並研究以局部開放或時段的方式,讓市民可攜帶動物進入公園或沙灘等康樂場地。
最後,我們要求政府盡快落實修訂第139B章,加強規管狗隻的繁殖與買賣,並確保漁護署有足夠資源與人手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