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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盈慧
在婆婆轉身為水壺添水時,三歲小孫子自己用鎖匙開啟窗花不慎墮斃,這已經是悲劇了,而悲劇中的悲劇,還是七十五歲高齡的婆婆,卻因此犯了疏忽照顧幼兒而被拘捕,這麼一則新聞,不知大家讀後可有什麼感想?
唏噓之餘,會不會為喪失愛孫而痛心的婆婆更添多幾分難過,新聞往後還有什麼下文?打字時未見進一步報道,但可以想像到婆婆自責之餘,必然也為身陷官司而煩惱不已。根據香港法例,婆婆如果年輕六十年,換言之,如果是十五歲的姐姐照顧這個三歲小弟弟,發生這樣不幸的意外,姐姐大概還要接受心理輔導,可是婆婆是成年人,就要接受以上不同的對待。
幼兒無疑需要照顧,可是長者和幼兒一老一弱,也應同樣關心吧,長者再精壯,上了七老八十,畢竟體力精神已不如前,年輕父母各有職業,照顧幼兒的責任,落在老人家身上,也是很多中產基層家庭迫不得已普遍常見的現象。
萬一由高血壓之類長期病患老人家照顧小兒,那就難免教人捏一把汗了。路上就看過弄孫為樂的公公,把沒學懂走路的小孫子跨在自己肩上「騎膊馬」,試想想他老人家一旦病發會有什麼後果?也見過有些公公自恃無病無痛,平時過馬路也大�蚆x子衝紅燈,小孫子由這些精壯老人帶領,是否驚險重重?所以老人照顧小兒,總有多少出乎想像的風險。
門窗早已鎖好,就不能怪老婆婆照顧失責了,轉身為水壺添水期間自然不可能一眼關七,誰也想不到今日的三歲小兒,精靈到可以自己取鎖匙開門窗。
悲劇發生後,小孫子的父母固然傷心,更傷心的還是那個老祖母,面對家人責難還是安撫可就不知道了。只是基於人道理由,老人家是不是需要心理輔導,而不是帶回警署落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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