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海鳴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 上海市政協常委
反對派政黨中的一些「青年才俊」們拋出的「前途決議文」是徹頭徹尾的「暗獨」,與非法的「香港民族黨」的「港獨」主張如出一轍,明眼人都能看出來,兩者唱的是「雙簧」。以「自決」代「港獨」最具欺騙性,將港人引導到國家的對立面,將香港搞得永無寧日。市民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千萬不能讓這些「暗獨」的人在未來選舉中有絲毫機會和落實主張。
反對派政黨中的三十多名青年成員最近聯署發表一份《香港前途決議文》,就所謂香港「二次前途問題」提出「內部自決」、「永續自治」的主張。這些人分屬民主黨、公民黨、工黨等不同政黨,身份有議員、律師、大學講師、新聞工作者等,都屬於香港的精英階層。然而,這些「精英人士」卻在有意誤導市民,所謂的「香港我城、自治傳承」、「香港人民、內部自決」,不僅沒有任何法理依據,是無根之木、無源之水,而且是徹頭徹尾的「暗獨」。以「自決」代替「港獨」是要將香港引向萬劫不復的深淵,引向極端分離的火炕,引向社會撕裂的泥潭,廣大市民應明辨是非,切勿上當受騙。
以「自決」代「港獨」最具欺騙性
「前途決議文」的核心內容有三點。一是說「九七回歸」是所謂的「民主回歸」,但「中國大陸始終未見政治改革」,香港「民主回歸」之路因此亦已「走到盡頭」;二是說「基本法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制定,並沒有得到香港人民的民主授權」,又說「香港人民必須捍衛基本法下我城的各項自治權,並爭取修改當中的不合理處,以充分確立和保障香港的自治地位」;三是說「2047年後香港的政治地位,必須經由香港人民透過充分的民主授權自行決定......『永續自治』將是處理二次前途問題的恰當選擇」。這三點絕口不提「香港獨立」,看上去沒有那麼刺眼,但這樣的表述最具欺騙性。
首先,對「九七回歸」的定義蒙蔽公眾。眾所周知,「九七回歸」並非是所謂「民主的回歸」,而是恢復行使主權,主權的回歸。由於實行了「一國兩制」,內地的政治改革快慢與香港也沒什麼關係。「九七回歸」是英國把香港的治權歸還給中國。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主要體現在外交和國防由中央負責;對於治權,中央透過基本法把一部分治權授予香港,還有一部分治權並沒有授予香港,比如,特首的任命權歸中央。回歸後的香港從「英人治港」變為「港人治港」,民主政治循序漸進地往前走,這容易讓一些市民認為「九七回歸」是所謂的「民主回歸」。
其次,說「基本法並沒有得到香港人民的民主授權」,又在混淆視聽。這個說法看似為港人民主權利着想,實則是無稽之談。在當年港英統治之下的香港,連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制衡的基本民主形式都沒有,試問:港英政府以何種方式得到「民主授權」?這既是對歷史的無知,也是一種「站着說話不腰疼」的表現。事實上,基本法起草數年,充分聽取了香港各階層、各界別的廣泛意見,包括今天非常活躍的某些反對派頭面人物,可以說,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已經是非常民主的了。
再次,「2047年後香港的政治地位,必須經由香港人民透過充分的民主授權自行決定」,更是讓人產生誤解。港人歷來敬重鄧小平先生,當年在他的主導下,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圓滿解決了港澳回歸的歷史難題。鄧小平確實說過,香港的政治制度和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五十年後還變不變呢?鄧小平說:「我看也沒必要變。」這句話是在中央決策層討論對香港到底是實行「一國一制」、還是「一國兩制」的情況下說的。當時有人主張香港回歸後,和內地一樣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鄧公的意思是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至少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之後也沒有必要變。現在,卻有人把2047年作為一個「變」的節點,曲解鄧公意圖,以此混淆視聽,是有意為之。
「自決」是將港人引向國家對立面
「前途決議文」宣揚香港有「前途自決權」,事實是什麼呢?那些整天把「國際慣例」、「國際公約」掛在嘴邊的人,這一次應該好好看一看國際社會對香港地位的裁定。
1946年12月16日,聯合國做出決議:所有列強殖民地屬非自治領土者,可以脫離宗主國獨立。1960年12月14日,聯合國又通過殖民地自決獨立的決議。但這些都不構成香港獨立的法理依據,因為在1972年的第27屆聯合國大會上,以99票贊成、5票反對、23票棄權的結果通過香港不屬於英國殖民地,香港已經從殖民地名單中刪去,因此,香港沒有自決權力。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香港從來都不是一個獨立民族,根本不存在民族自決的問題。無論是聯合國決議、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還是1997年實施的基本法,也都明確了這一點。也就是說,這個問題早已是「鐵板釘釘」的事實,不可推翻,不容討論,但反對派的「青年才俊」們卻無事生非,宣揚所謂「內部自決」決定香港「二次前途」,就是要把不明真相的市民引向國家的對立面。由此觀之,「前途自決論」的立論基礎,與「港獨」的立論基礎完全一樣。
「自決論」完全是未能說出口的「港獨」
在9月份的立法會選舉越來越逼近的時候,反對派政黨中的「青年才俊」們拋出這個「前途決議文」,與非法的「香港民族黨」的「港獨」主張如出一轍,明眼人都能看出來,二者唱的是「雙簧」。「香港民族黨」是一個無法出生的「怪胎」,當然就沒有資格參加立法會選舉,當事人可能還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那麼,「港獨」勢力如何冠冕堂皇地登堂入室呢?經過精心包裝的「港獨」理念就以「前途決議文」的形式出現了。可以看出,他們使出的是「障眼法」。
顯而易見,「自決論」是未能說出口的「港獨」,即將進行的立法會選舉事關香港未來的繁榮穩定和經濟民生,如果讓主張「自決論」的人當選議員,對於香港來說將是一場災難。可以設想,一幫不認同基本法、鼓吹與中央對立、企圖推翻現有政治體制的人,卻在這個政治體制的框架內掌握着話語權、重大事項的裁決權、經濟民生事務的投票權,其結果只能是「逢中必反」、「逢特區政府必反」、「逢『一國兩制』必反」、「為反而反」,「拉布」、「流會」愈演愈烈,搞「癱」立法會,搞「瘸」特區政府,搞得香港永無寧日。如果把香港比作一個人的話,他們就像侵入人體的病毒,最終會讓一個健康的人神經錯亂、歇斯底里。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廣大市民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千萬不能讓這些「暗獨」的人在未來選舉中有絲毫機會、有任何落實主張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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