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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瞬間:罪己詔欠一個道歉

2016-06-07

龔敏迪

宋徽宗讓童貫去征方臘時對他說:「如有急,即以御筆行之。」也就是給了他以皇帝名義行事的權利。但他大概沒有想到,童貫會一到前線,就「命其僚董耘作手詔,若罪已然。」直說了,就是他以宋徽宗的名義寫了一份罪己詔。後來王黼還為此在宋徽宗面前使壞,說童貫在其中:「入奸言,歸過陛下。」這篇文章對於瓦解方臘陣營的作用是不可小覷的。事前,方臘尖銳地指出朝廷:「靡蕩之餘,又悉舉而奉之仇讎。仇讎賴我之資益以富實,反見侵侮,則使子弟應之。子弟力弗能支,則譴責無所不至。」這是極具鼓動力的,董耘既要消除其影響,又要顧及矯詔擅自歸過於皇帝的後果,所以不容易寫。只可惜這篇文章沒有被留存下來,今天無法欣賞了。

有人說,皇帝下罪己詔的,沒有不亡國的,似乎皇帝是不宜承認錯誤。但開創文景之治的漢文帝頒佈過罪己詔。政法大學學者蕭瀚,從史料中找到唐太宗的罪己詔居然有28份之多,漢文帝、唐太宗當然不是亡國之君。不過,無論是唐太宗的自覺,還是宋徽宗亡國前真的頒佈了罪己詔,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承認錯誤,表示反悔的同時,對於受害的百姓或者當事人,卻沒有一句道歉的話。歷史上不少冤假錯案平反了,也很少有對受害者道歉的。

蘇東坡曾提到唐宰相陸贄,勸唐德宗「罪己以收人心」。興元元年(784),唐德宗痛下《罪己大赦詔》,承認「朕實不君」後,居然「四方人心大悅」,「士卒皆感泣」。然而真實的代價是赦免了叛亂的藩鎮,正如幾個惡棍遊戲中不得不作出的妥協,士卒和四方人心慶幸的是暫時逃脫了厄運。晚唐背負了沉重的積弊包袱不能擺脫,關鍵是要給百姓以希望,從而扶植起正義的勢力。如果像陸贄那樣,拒絕所有來京城辦事的官員的禮物,唐德宗還派人勸他不要太過清廉,收受一點也無關緊要。他自己也經常派中使宦官直接向政府各衙門以及地方公開索取,稱為「宣索」,恐怕罪己詔下得再多,也只能令人厭惡,因為看不出他對執政的過錯,以及造成的後果有什麼歉意。

《新唐書》說:「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歷來都是如此,君主能夠承認有錯,已經足以令人振奮。如果按照孟子的說法:「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那就不對了,最起碼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那麼,君傷害了民,除了承認錯誤,還欠一個道歉。事實上道歉是不可能的,這也說明,皇帝的時代,民本思想也從來沒有真正實行過。所以平反冤假錯案已經是莫大的恩賜,也許還可能回答受害者說,在當時還有那樣做的必要性。這並不是天方夜譚,受其影響,類似的事甚至在「右派」平反的時候就還出現過。

罪己詔雖然也有幾分承認錯誤的勇氣,比起連罪己詔都不願意下的總要好一些。但自從有了詔書以來,直到袁世凱,罪己詔往往不是權宜之計的欺取人心,就是臨時抱佛腳抓救命稻草。因為他們不懂要對受害者道歉,只是後悔帶來了對自己不利的結果。於是對於百姓來說,討要一個道歉,也就變得重要了。即使是一個文治武功多麼偉大的君主,難道不是一將功成萬骨枯般的有了這麼多人犧牲,才有了他的豐功偉績嗎?更何況是碌碌無為的庸人。給人們造成了傷害,人們也應該討要一個道歉,那才是比較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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