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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沖」走280億 1100僱員「渣都無」

2016-06-15
■不少勞工團體都建議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以保障打工仔。 資料圖片■不少勞工團體都建議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以保障打工仔。 資料圖片

抵消遣散費長服金勁增 零售進出口重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健文)香港特區政府正進行的退休保障公眾諮詢中,取消強積金(MPF)對沖成為其中一個最具爭議性的議題。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表的報告顯示,去年共處理4.73萬宗抵消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申索,較前年增加1,900宗,申索總額達33.54億元(表一),比前年大增3.48億元。而申索數目及抵消款額最多行業為批發/零售/進出口貿易業,達7,300宗,涉款5.83億元。

積金局上周向扶貧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提及,從2001年7月至去年12月期間,用作對沖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強積金總額約280億元。去年共有1.44萬名僱主透過機制抵消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平均每名僱主的抵消金額為23.3萬元。至於受影響僱員則有4.53萬名,平均每人被抵消7.41萬元。

對沖長服金 拋離遣散費

積金局近日在網上發表「以強積金累算權益抵消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申索統計報告」,進一步分析去年的申索個案。去年抵消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平均申索款額為7.09萬元,比前年6.62萬元為高。

其中,抵消長期服務金的平均申索款額為9.98萬元,遠高於抵消遣散費的平均申索款額5.64萬元。在抵消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申索個案中,逾半數(51.9%)的抵消款額少於5萬元。

報告又顯示,去年4.73萬宗個案中,有1,100宗即2.3%個案於經過對沖後,賬戶結餘一毫不剩,即無論僱員及僱主供款都是「零結餘」。若該些僱員於短期內退休,將沒有退休金可用作應付日常開支。

在去年的總申索數目中,逾75%申索涉及的僱員達40歲或以上。涉及抵消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申索的僱員,平均年齡為49歲。相對而言,涉及抵消長期服務金申索的僱員,年齡(平均為53歲)較涉及抵消遣散費申索的僱員(平均為47歲)為大。

報告又顯示,五大強積金對沖申索數目最多行業,首推批發/零售/進出口貿易業(7,300宗),佔總數逾五分之一,涉款5.83億元(見表二)。

50僱員小企 申索佔逾半

僱主規模方面,報告指去年所有申索中,55%申索與僱用50名或以下員工的僱主有關。一些規模較大的僱主(例如僱員數目逾1,000名)涉及的申索,佔總數的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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