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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世界性的文學法庭

2016-06-22

彥 火

諾貝爾文學獎成立,是一條曲折而艱辛之路。

當瑞典學院在接受諾貝爾文學獎的頒授任務時,瑞典學院的兩個諤諤之士:歷史學家漢斯.弗賽爾(Hans Georg Fritzsche)和卡爾.古斯塔夫.馬爾姆斯特羅姆(Carl Gustaf Emil Mannerheim)斷然反對。

他們的理由是,不希望把瑞典學院轉變成一個「世界性的文學法庭」。

這兩位持懷疑態度的院士,認為是瑞典學院缺少承擔這一精細而敏感的院士的評選工作能力,因為學院沒有包括名列前茅的瑞典作家和傑出的文學研究者。

以上這兩位院士的意見,允稱實事求是。但是當時的瑞典學院常務秘書卡爾.大衛.維爾森(Carl David af Wirsen)卻力排眾議,竭力主張接受這個評委任務。

他說,如果不接受這個任務,那麼「歐洲大陸文學的偉大人物」就被剝奪了很獨特地獲得承認的機會。

他指出,如果瑞典學院「因為自身方便的原因,而迴避了在世界文學中具有影響的地位」,那就會招致嚴重的批評。

此外,他認為接受評獎任務並不偏離瑞典學院的宗旨:「對外國文學最精華部分」的真正了解,對於那些評價本國文學創作的院士來說恰恰是非常必要的。

維爾森這一論點,最後獲得了瑞典學院大部分院士的支持。

埃斯普馬克指出:「這個論點顯示出的當然不僅僅是對諾貝爾目標的開放態度。對於內心深處非常保守的維爾森和追隨他的院士來說,為了『理想的』方向的優秀文學作品頒獎的任務,不僅為他們提供了意想不到的推行其文化政策的可能性,而且正如他在一封信件裡說的,『諾貝爾遺囑為十八個院士提供了巨大的權力地位和威望』。」

接受了這任務,使原來處於「衰敗時期」(埃斯普馬克語)的瑞典學院,注入一支強心針。

無疑促使其成為「世界性的文學法庭」!

正如埃斯普馬克所強調的,因了維爾森的保守作風,他把諾貝爾遺囑解讀為:「高尚和健康的理想性」,並清楚說明得獎作家的創作應該突出表現「真正的神聖性。不僅在於表達形式上,而且在於理解方式和生活觀上」。

這一公式化的理念,在諾貝爾文學獎委員會一九零五年的聲明中正式闡述,也是一種重要的標誌,說明委員會把文學獎並不僅僅看作一個文學的獎勵。

在整個早期階段裡,評審目的都放在考察一個候選人是否「在思想內容和藝術表達形式兩方面都有理想性的基礎」而值得獎勵。

這一保守原則,把當時享譽國際文壇的大師級人物,如列夫.托爾斯泰(Leo Nikolayevich Tolstoy)、亨利克.易卜生(Henrik Johan Ibsen)與愛米爾.左拉(Emile Zola)摒棄出門外。

這也顯示了第一階段諾貝爾文學獎所表現出的局限性。

(說「諾貝爾文學獎」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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