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八項規定 國資委副主任中石油中海油董事長被內部通報
香港文匯報訊 據澎湃新聞網報道,內地多個地市的黨委、紀委等單位集中傳達學習的一份來自中央紀委的通報披露,國資委副主任徐福順、中石油董事長王宜林、中海油董事長楊華這三名省部級官員,因「多次公款吃喝,提供高檔酒水和香煙」、「未報國資委審批的情況下違規購買北京金湖度假村」等問題,共浪費公款9.497億元(人民幣,下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
報道稱,湖北省荊門市委書記別必雄本月15日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議,傳達學習了中央紀委《關於徐福順、王宜林、楊華同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下稱《通報》)》並研究貫徹落實意見。此外,西藏那曲地區紀委本月8日印發該《通報》,要求地(中)直各單位、各縣各鄉鎮及時傳達學習,警醒廣大黨員幹部。
無視反腐 公然違規
據該《通報》顯示,徐福順、王宜林、楊華都是省部級官員。其中,徐福順現任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王宜林現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楊華現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而2011年至2015年間,身兼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的王宜林與楊華曾在中海油「搭檔」,當時王宜林擔任的職務是中海油董事長,楊華則擔任中海油總經理。
該《通報》指出,徐福順、王宜林、楊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主要問題包括「在黨中央持續高壓的態勢下,依然多次公款吃喝,提供高檔酒水和香煙」,以及「並未報國資委審批的情況下違規購買北京金湖度假村」,共花費公款9.497億元。
其中,違規購買北京金湖度假村一事早在2015年9月的《中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中就已被提及。
徐福順
1958年10月生,山東萊州人,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高級審計師。1984年9月至2003年9月在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工作,曾任該公司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直屬黨委書記兼總經理助理。2003年9月至2013年5月任青海省副省長、青海省常務副省長。現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兼職)。
王宜林
1956年9月生,江蘇贛榆區塔山人。1982年華東石油學院(中國石油大學)勘探系石油地質勘探專業大學畢業,2002年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系礦產普查與勘探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畢業。2011年4月出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2015年5月4日,任中國石油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
楊華
1961年5月生,1982年華東石油學院開發系採油專業大學畢業,2004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碩士畢業。2010年4月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2010年9月兼任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首席執行官,2011年8月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董事、總經理。2015年4月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