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下稱草案)二讀辯論。民建聯認為,政府實有責任釐清各種誤解,讓市民正確認識草案的真正目的,凝聚社會共識,爭取市民的支持,共同推動醫委會改革,保障病人權益。
現時醫委會有逾900多個投訴個案有待處理,處理一個需要聆訊的個案,平均需時58個月,有欠效率,民建聯認同醫委會實有需要進行改革,以保障公眾及病人權益,而草案正是良好契機。
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修改醫委會的組成,增加業外人士和審裁顧問數目及醫委會秘書處人手和資源,提高醫委會的公信力及透明度,縮短處理投訴個案所需時間;同時,延長有限度註冊醫生的註冊有效期,以吸引更多海外醫生到港執業,紓緩醫護人手不足。
草案的出發點是惠民,但在某些團體及政黨的誤解及誤導下引起爭議。市民對草案存有以下三大誤解:一、草案將影響醫委會的專業自主;二、草案將令醫委會遭受政府操縱,失去公信力;三、草案將降低海外醫生來港執業的門檻,影響醫療服務水平,最終令病人權益受損。這些誤解和誤導,實有需要釐清。
醫委佔大多數 不礙專業自主
針對醫委會專業自主,草案只建議增加3名由病人組織提名及1名由消委會提名的業外委員,即草案經修訂後,整個醫委會32名委員之中,醫生委員有24位,業外委員則只有8位,醫生委員仍佔大多數,絕不構成所謂影響專業自主。
根據政府的修正案,醫委會內委任與選舉委員比例將維持一比一,即委任與選舉委員各有16位。而委任委員必須先經中大、港大、病人組織及消委會等具公信力的機構提名,因此,有指醫委會將遭受政府操縱的言論,實缺乏事實根據,有欠公允。 醫委會偵委會主席張德康及食衛局局長高永文明言,醫委會根本沒有權力降低招收海外醫生的門檻,草案只建議把有限度註冊醫生的註冊有效期,從現時1年延長至3年,以增加誘因吸引更多海外醫生到港執業。 (標題及小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