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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書」是「港獨」分子的照妖鏡

2016-07-26

梁立人 資深評論員

選舉管理委員會在今屆提名表格中新增一份確認書,要求參選人表明清楚明白「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等香港基本法條文,否則提名可能無效。確認書消息一出,本港的激進派團體炸開了鍋,有人如熱鍋上的螞蟻,有人坐臥難安,因為確認書就如照妖鏡,魑魅魍魎一照就現形,若不照就進不了立法會的殿堂。

據稱,反對派政黨開會後,決定各參選人暫不簽署確認書,待了解確認書的法理依據及不簽署的後果,才決定下一步行動。他們也心知肚明,這只是緩兵之計,因為確認書的法理依據早就在基本法上寫得明明白白,無論抗爭也好,司法覆核也好,根本就無法迴避,確認書就像登記結婚所需的單身證明,若不敢簽字確認,那不是心懷鬼胎就是有心詐騙。

「確認書」於法有據合情合理

其實,就算是無知婦孺也懂的,要進祠堂分太公豬肉,就必須是有血緣的親人,若連祖宗也不認,甚至想刨祖墳斷六親的人也想分一杯羹,那不給人掃地出門才怪。「港獨」分子正是這種六親不認、只想佔便宜的孤臣逆子。他們垂涎立法會議員的至尊地位和每個月數十萬的薪津和好處,但由於居心不良兼一無所長,惟有走邪門左道。若給他們削尖腦袋混進立法會,那香港人等於放老鼠進米缸,養鬼仔害自己。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在門外立一照妖鏡,讓他們知難而退。如果「港獨」分子簽了確認書,那等於放棄「港獨」立場,他們的所謂政綱便變成一張白紙,那他們還用什麼去競選呢?確認書就如貼在鬼魅身上的鎮妖符,破了他們的妖法,就難再為禍人間。

無可否認,「確認書」於法有據,合情合理,反對派就算想反對也反不來,若他們堅持不簽,那等於自己放棄參選資格,對香港人來說絕對是一件好事,正是少隻香爐少隻鬼,以後立法會烏煙瘴氣的現象便可一掃而空,我們不用再忍受他們的醜惡表演,立法會沒有了拉布的鬼把戲,政府施政便可更為順暢。

有「港獨」分子聲言,就算簽了也照樣堅持「港獨」,那不過是自己找死。因為,《立法會條例》第39條要求獲提名人和當選人為議員資格時,要擁護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要求受到宣誓及聲明條例所管制,如果違反誓言,是相當嚴重的刑事罪行,如果這些人膽敢挑戰現行法律,那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嚴懲。不但議員當不成,還要到赤柱吃囚牢飯。這是擺在眼前的現眼報,相信他們是不會自尋絕路的。

不容「港獨」分子混進立法會

過去有些反對派議員明知故犯,他們在念誓詞時故意把聲音壓低至不能聽見,或含糊其詞,有心蒙混過關,不過,要克制這些妖法並非難事,只要在誓詞後加一句,「本人所發誓內容和書面所載誓詞完全一致」即可。

無可否認,過去我們對反對派太過寬容了,以致養癰遺患,妖氣沖天,習近平主席說過,「在主權問題上,中國人眼中容不下一粒沙」,同樣,我們也絕不能容忍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的「港獨」分子混進香港的權力中心,他們千方百計想擠進來,我們就要毫不容情的把他們趕出去,絕不能有任何猶豫和手軟,是病毒,就要消滅,是毒瘤,就得割掉,否則如何能讓香港保持一個有競爭力的軀體,否則怎樣對得起七百多萬名希望能安居樂業的善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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