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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事件顯示「港獨」恐怖主義在香港抬頭

2016-08-22

屠海鳴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 上海市政協常委

近來,接二連三出現的恐嚇事件說明,「港獨」恐怖主義在香港已經抬頭,其反法治、反文明、反社會的本質暴露無遺。香港是自由民主的社會,但自由豈能沒有底線、民主豈能不要法治?如果任由「港獨」恐怖主義蔓延,只會把香港引上不歸路。反「港獨」,護法治,挺正義,市民義不容辭!

選舉主任裁定「港獨」分子立法會選舉提名無效後,不斷受到恐嚇,「港獨」分子不僅在網上發表恐嚇言論,起底選舉主任家人,近半個月來,多位選舉主任收到恐嚇信,並附有刀片、不明粉末、冥幣等物。作為公職人員,依法行事、恪盡職守,卻遭到如此對待,不能將此僅看作是對選舉主任及家庭個人的恐嚇,這是對香港法例的肆意踐踏,對香港法治環境的公然破壞,對香港法治精神的公然挑戰。「港獨」分子叫囂「抗爭無底線」,此事表明他們已經將這一理念付諸實踐,「港獨」恐怖主義在香港已經抬頭。

如何對待「港獨」恐怖主義?是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香港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但可以自由到不要底線、民主到不要法治嗎?廣大市民應該明白:如果今天對「港獨」恐怖主義有絲毫容忍、有半點輕視,明天你就會成為「港獨」恐怖主義的受害者。

選舉主任依法行事恪盡職守 值得敬佩

「港獨」分子對選舉主任恨之入骨,理由有二:一是質疑選舉主任並不具有否決參選人提名的權力。二是質疑選舉主任裁決不公。那麼,事實如何呢?先看第一條,根據《立法會條例》第四十二(B)條第四款,選舉主任在選舉日期之前,有權決定候選人是否喪失參選資格。《立法會條例》第三十八條(5)規定,「選舉主任必須裁定提名名單上的每名獲提名人是否獲有效提名」。可見,《條例》已經授權給選舉主任,這是職責所在,如果不使用該項權力,則是失職。

再看第二條,《立法會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參與立法會選舉的人士須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內簽署聲明,示明會擁護香港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參選人不得獲有效提名為候選人。《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對選舉主任的「一般權力」做了定義,包括選舉主任是否信納某候選人的承諾屬實,若候選人的言行與提名檔完全不同的話,選舉主任有權取消其參選資格。就看此次立會選舉,選舉主任裁決之前,梁天琦等人雖然簽署了確認書,但已經暴露出言行不一。裁決之後,他們迅速撕下面具,顯出原形,以更公開、更激烈、更肆無忌憚的方式推動「港獨」。說明選舉主任的判斷準確,裁決公正,不僅未有任何偏差,還有先見之明。選舉主任作為公職人員,以法律為指引做事是其本份。無論從履職盡責的角度看,還是從專業素養的角度看,選舉主任的裁決都無可挑剔,他們依法行事、恪盡職守,值得敬佩。

「港獨」暴力無法無天 沒有絲毫容忍餘地

儘管選舉主任依法行事,並無越權之行為,也無裁決不公之證據,仍會有人對其不滿,這是預料之中的事情。在香港,處理此類問題的管道也是暢通的,他們可以在選舉後提出選舉呈請,交由法庭處理。但「港獨」分子不循法治管道處理此事,而是以恐嚇方式表達不滿。他們何以如此無法無天?梳理近年來發生在香港的暴力事件,不難看出端倪。

發生在上水、沙田、元朗的「暴力趕客」事件中,出現欺凌婦孺老弱、辱駡內地旅客及腳踢行李的場面,這些擾亂公共秩序、暴力趕客的人主要來自「熱血公民」等激進組織,還有少數疑有黑社會背景。由於打着「本土」的招牌混淆視聽,一些市民當初並未認清其本質,一些反對派政黨更是對其表示支持和聲援。

歷時79天的非法「佔中」,造成百業蕭條,損失超百億,其間,發生了衝擊政總、衝擊立法會等眾多險情,若非警方處置及時,早已釀成暴力事件。而非法「佔中」由反對派一手策劃,雖然他們口口聲聲說「和平、理性、非暴力」,但稍有常識的人都會明白這是騙人的鬼話。回頭看,非法「佔中」為暴力事件的發生創造了條件,並催生了「港獨」勢力。

「旺角暴亂」中,「本民前」的梁天琦直接策劃、組織、指揮了暴力襲警,「熱血公民」、「勇武前線」等激進組織參與暴亂。對於如此猖狂的暴力事件,市民齊聲譴責,反對派和一些激進組織卻極力為其辯護,公民黨、「學民思潮」等還安排人員對涉嫌違法人員進行法律支持。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一而再、再而三地包容和慫恿,使暴力事件步步升級。時至今日,人們已經清楚地看到,「港獨」不僅無視基本法、如今連香港本地法例也視若無睹,連最基本的保障市民人身安全的法例也在肆意踐踏,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對這樣的行為,難道還能容忍嗎?

反「港獨」護法治 市民義不容辭

「港獨」不僅挑戰法治底線,也挑戰道德底線;不僅反法治,而且反文明、反社會。正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在香港各界慶祝國慶67周年籌委會成立大會致辭中指出,這不僅僅是一個法律技術層面的問題,而是大是大非問題,是原則和底線問題,是事關香港發展大方向的問題。

香港要不要維護法治底線?這個問題已經擺在了每一位市民的面前,不得不思考。

如果香港的法治底線崩潰,將帶來什麼後果?法治精神是香港得以生存發展的基石,也是香港引以為豪的資本。如果香港的法治底線崩潰,犯法不被追究,惡行不被譴責,誰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那麼,香港社會走向動亂是必然的。一個動亂之地,必然出現資本出逃、經濟滑落、民生凋敝的結果,這豈是700萬港人願意看到的結果?

如果香港亂了,由誰來埋單?「港獨」勢力之所以膽大妄為,不排除背後有複雜的國際背景。將香港打造成為圍堵中國的一枚棋子,早已是某些國家對華戰略的一部分。那麼,一旦香港亂了,他們會埋單嗎?看看今天的埃及、伊拉克、利比亞和敘利亞,答案早已擺在那裡了。極少數人推動的「港獨」,亂港禍港,只能由全體港人埋單。700萬港人願意埋單嗎?

守住法治底線,香港才有出路。愈來愈多的事實已經表明「港獨」本質,也充分顯示出「港獨」恐怖主義在香港抬頭,反「港獨」,護法治,是市民義不容辭的責任。今天不反「港獨」,不追究和聲討「港獨」的恐怖主義行為,明天的香港就沒有安寧、不會太平及充滿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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