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 磊
這次諾獎頒給了美國的鮑勃.迪倫(卜戴倫)。瑞典文學院公佈消息的時候,內地已經是晚上了。彼時,編輯們和眾多寫評論的人都在忙荌搹P樣的問題:「誰是鮑勃.迪倫」,或者「迪倫是誰」?這現象的出現,已經不是一天了。數年以前,當赫塔米勒與勒.克萊齊奧獲獎的時候,媒體圈和文學圈也表現出了類似的「好奇」。這個有趣的現象說明,瑞典文學院總是喜歡給大家製造驚喜。同時,也說明了另外一個問題:我們與世界文學和藝術的隔閡與隔膜仍然存在。
鮑勃.迪倫的獲獎,在內地並不曾引起多大的轟動。對迪倫多少有些了解的人,也只是淡淡地說了句「跑步的(村上春樹)沒獲獎,唱歌的倒得獎了」。內地幾大門戶網站上則只是掛了個簡單的標題,內容也少得可憐。究其原因,我想不外乎兩點:其一,鮑勃.迪倫並非傳統意義上的文學家,對內地寫作圈而言比較陌生,瑞典文學院的投票結果在一些人看來有些莫名其妙;其二,鮑勃.迪倫是個與「美國垮掉的一代」緊密相連的人。
但是,從骨子裡講,瑞典文學院將文學獎授予迪倫顯然有自己的理由。鮑勃.迪倫不僅是一位歌者,更是一位詩人,一個傳奇和巨大的文化符號。作為一位歌手,他的唱片銷量過億,並獲得過包括普利策獎、格萊美獎、金球獎和奧斯卡金像獎在內的諸多大獎。他的歌詞或者說詩性文字影響了數以億計的受眾。關於他,詩人歐陽江河曾經寫道:「鮑勃.迪倫是一個詩人氣質的民謠歌手,但不是經典意義上的詩人。」這個評價基本上是中肯的,正因為如此,迪倫的獲獎讓很多人感到意外。不過,關於迪倫,金斯伯格有一段評價比較精彩:「作為美國20世紀最重要的詩人、歌手,迪倫用他的創作影響了幾代人,這種強大的文字的力量足以讓他躋身諾貝爾獎獲得者的行列」。
這裡,就牽涉到一個問題:何為詩歌?什麼才是真正的詩歌寫作?與傳統詩歌寫作不同,現代詩歌寫作從一開始就是與社會現實緊密相聯的。在西方,搖滾樂興盛之後,很多詩人迷上了搖滾,轉而成為音樂人,這是不爭的事實。在東方,關於詩歌的本質,很多人秉持這樣一種觀點:任何與自然、詩性緊密關聯的東西,皆可入詩、均可稱之為詩。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迪倫是一位聲名蟧悚爾痐H。
1962年,底特律一個電工的兒子、19歲的迪倫被趕出家門。當時,他乘茪@輛一九五七年生產的黑羚車殺入了紐約這座大都市。之後,被著名的星探發掘,並與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約,成為一名歌手。在紐約,迪倫開始了與流浪漢、音樂和寒風為伍的一段生活。在咖啡館裡,他與一大群工薪階層圍坐在一起,開玩笑、罵人、吃紅肉。當年紐約的一些狹小的表演場所,地上鋪滿了木屑,大家點燃煤油燈,隨便拉幾條長木凳,門口留一個五大三粗的壯漢守茠......每個周末在這種地方,他從黃昏唱到天亮,可以賺到二十美元。
1960年代的格林威治村,是左翼民謠和垮掉的一代的詩歌翩然共舞的天堂,迪倫成為了當時美國新興反叛文化的代言人。但他的創作並沒有僅僅淪為喧囂的一部分,而是迅速回歸內心,向心靈靠攏並尋找力量,因此贏得了主流社會的認可。在公開場合,迪倫曾坦然地說:「真實地面對自己,這是最重要的。與其說我是一個仙笛神童,不如說我是一個放牛娃」。對於生活、音樂和文學創作,迪倫有自己獨特的思考。也正因為如此,他沒有僅僅成為一個時代的文化符號,他的獲獎,或許可以理解為文學直面現實生活的勝利。這種對現實生活的直接面對顯然需要極大的勇氣,這種勇氣,或許是我們的作家所極為缺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