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特稿:眾籌打官司或涉「助訟」

2016-11-24

除了由梁頌恆代收捐款惹質疑外,「青年新政」發起眾籌打官司,更有可能涉及「助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捐款人能從此官司得到任何利益回報,就有違法之嫌。

終審法院在2007年的判詞中指,「助訟」所針對的是指肆意和擅自介入他人的糾紛中,而被告人在當中並不涉及任何利益;其向某一方或另一方提供協助,並不存在任何適當理由或辯解。

至於包攬訴訟則是「助訟」的其中一種,從事包攬訴訟的人會協助當事人打官司,但當事人須把所爭議財產的其中一部分給予他作為報酬。至今,「助訟」及包攬訴訟在香港仍被視作刑事罪行和民事侵權行為。

何君堯:須嚴查是否「助訟」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早前就認為,眾籌打官司有「助訟」的可能,有違法之嫌。

他解釋,如果有人出錢讓人打官司,並可分享官司成果,就可能有利益衝突之嫌,特區政府必須根查此問題,絕不能姑息養奸,養虎為患。

張國鈞:存法律灰色地帶

身為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指出,以眾籌方式資助打官司是法律的灰色地帶,近年也沒有相關案件參考,但強調捐款人倘有任何利益回報是絕對不行的。

黃國恩:「助訟」損司法公正

律師黃國恩坦言,香港目前未有正式明確的法例監管眾籌問題,但認為梁游二人倘用此方式打官司,極有嫌疑是透過「助訟」影響司法公正。 ■記者 朱朗文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