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姜嘉軒)審計報告日前揭發4名負責審批研究項目資助的研資局成員,在2013年至2016年以首席研究員身份申請項目資助,卻未有申報利益,被指有「自己批自己」之嫌。本報深入分析有關年度研資局批出的項目資料,發現有4人符合條件,包括港大首席副校長譚廣亨、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區潔芳等。區潔芳以電郵回覆本報查詢時,未有回應是否其中一人,但指其研究項目在學科小組評審期間,自己並非該小組成員,因此不存在利益衝突,並強調研資局成員身份不可能左右個別項目資助決定。港大及譚廣亨則未有回覆。
根據審計報告,審計署審查3項資助計劃在2013/14學年至2015/16學年批准的3,314個項目,留意到其中6個項目首席研究員為4名研資局成員。不過,沒有記錄顯示這些成員曾在批准資助項目會議前或會議上申報利益。另按照教資會秘書長所指,該6個項目包括5個「優配研究金」和1個「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傑出學者計劃」,合共批出約500萬港元。
本報依條件查年報「尋真兇」
本報按照上述條件翻查研資局年報,找出歷年委員資料,以及有關年份研資局資助項目,發現共有4人符合條件,分別是港大首席副校長兼外科學系講座教授譚廣亨、港大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兼心理學系講座教授區潔芳、科大電子及計算機工程學系講座教授穆樂思(Ross D. Murch),以以及嶺大社會理論講座教授Peter Baehr。他們均在上述年期出任研資局成員,並曾以首席研究員身份獲批資助,項目總數6個(見表)。
本報就事件分別向港大、譚廣亨及區潔芳查詢,但未獲港大及譚廣亨回應。區潔芳則以電郵回覆本報,解釋研資局評審過程中分別有「學科小組」及「研資局大會」兩個層面。其中,學科小組負責檢視每一項申請內容,成員會得知申請項目首席研究員及團隊身份,「假如有成員遞交申請至其所屬學科小組,該成員需要避席評審」。
區潔芳強調,其申請項目「從幼童互動中尋找輕度自閉症的先兆」,在2013/14年經「人文及社會科學」學科小組評審期間,自己並非該小組成員,所以在此層面上並不存在利益衝突。
至於「研資局大會」,區潔芳指,大會主要處理由「學科小組」提交的申請建議,「大會不會向成員提供個別項目任何資料,包括計劃名稱、研究員名字、獲批資助額等」。基於以上兩項程序,區潔芳指自己當時不會知道其申請項目有否獲「學科小組」推薦,亦不可能左右「學科小組」決定(I had no way of influencing the Assessment Panel's decision on whether to recommend my application)。
教資會:非學科小組成員
教資會秘書長回覆本報查詢時指,不便評論個別成員申請,但證實上述程序正確無誤。秘書長補充指,報道所引述的4位研資局成員並非相關學科小組成員,因此沒有參與個別項目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