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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炎自行「加料」改誓詞

2016-12-03
■姚松炎■姚松炎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姚松炎,在10月12日宣誓時兩度修改誓詞,負責監誓的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兩度宣佈無權為其監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裁定姚的宣誓無效,但應姚松炎要求於10月19日安排對方再宣誓。律政司指,主席當日容許姚松炎再宣誓的決定錯誤,要求法院撤銷姚的議員資格。

准其重誓是錯誤決定

姚松炎在10月12日宣誓時擅自更改誓詞內容,在唸到誓詞中的「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前,自行加入「定當擁護香港制度,爭取真普選,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的字句。監誓人、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當時指姚更改了誓言內容,自己無權為姚監誓,要求他重新宣誓。

姚其後再宣讀正式誓詞,但在誓詞最後緊接宣讀「定當擁護香港制度,爭取真普選,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的句子,陳維安再指姚更改誓詞,自己無權為他監誓,請他返回座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裁定姚宣誓無效,但應姚松炎要求於10月19日安排對方再宣誓。

律政司在申請書中指,姚松炎在首次宣誓時刻意在誓詞中添加其他句子,而在秘書長要求他再次宣誓時,他則改為在誓詞後讀出有關句子,反映姚並非真誠及莊嚴地完成宣誓,違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應即時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立法會主席准許重新宣誓,及為對方監誓的決定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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