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蟲泰辱國旗違法 下周三議DQ

2016-12-09
■鄭松泰倒放國旗和區旗。 資料圖片■鄭松泰倒放國旗和區旗。 資料圖片

建制派齊譴責 反對派包庇難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煽「獨」的「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蟲泰),在10月19日的會議上離開座位,將不在席的建制派議員擺放在^面的國旗及區旗倒轉擺放,公然侮辱國旗及區旗。立法會已決定於下周三全體會議上討論九龍東議員謝偉俊提出的譴責鄭松泰的動議,及要求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九條取消鄭松泰的議員資格。多名建制派議員認為,鄭松泰在議會的舉動涉嫌違反國旗法,其言行更已違反了宣誓時的誓詞內容,必須受到譴責,惟基於其他反對派議員勢必護短,相信動議獲三分二議員通過的可能性微。

鄭松泰在10月19日會議上,將多名建制派議員座位前的國旗及區旗倒轉擺放,其後更公然拒絕服從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退席命令。謝偉俊認為鄭公開侮辱國旗及區旗已涉嫌違法,屬嚴重的行為不檢,更可能違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及其誓言,故動議要求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譴責鄭松泰當日所為,及宣告其喪失議員資格。

李慧k蔣麗芸挺動議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 七 )條,倘立法會議員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立法會主席可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民建聯主席李慧k表明支持謝偉俊的動議。她指出,反對派議員的行為愈來愈激進,例如最近強搶官員的文件以至此前的投擲玻璃杯等,很多市民都有意見,立法會必須正視有關問題。目前,立法會未有規則去處理這類激進行為,只能引用基本法第七十九(七)條去處理。

在事發時率先衝入會議廳阻止鄭松泰行為的民建聯議員蔣麗芸支持有關動議。她指出,每名議員的座位均放置了私人物品,鄭松泰卻隨意走到其他議員座位,更伸手搞亂他人的物品,行為不檢,又強調議員倘有不滿,應通過文明的途徑去表達,如向立法會主席投訴、提出動議辯論等。

林健鋒:護議會尊嚴

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表示,國旗及區旗在法律上有重要位置,鄭松泰公然在莊嚴的立法會議事廳倒插國旗及區旗,不尊重國家及香港特區,行為極為不檢,有違他參選立法會選舉及宣誓時的承諾。他認為譴責是合適的做法,有助維護議會的尊嚴。

梁志祥:盲撐有前科

民建聯議員梁志祥指出,事發時多家電視台都正在直播,全港市民都看到鄭松泰肆意侮辱國旗、區旗的行為,必須公開譴責。不過,其他反對派議員此前有盲撐「青症雙邪」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前科,他估計反對派議員是次同樣會傾巢而出,千方百計、歪理盡出地繼續護短,故他對動議能否通過不敢有厚望。

郭偉強:立會須果斷

工聯會議員郭偉強指出,基本法第七十九(七)條的門檻極高,故立法會並無啟動過,但鄭松泰公然侮辱國旗及區旗,激起市民強烈不滿。同時,鄭松泰在宣誓時已表明會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現在卻表裡不一,立法會必須果斷回應。

姚思榮:壞榜樣須懲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強調,身為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受誓詞的規限,必須奉公守法,惟對方借議員身份去公然違法,絕非無心之失,而其言行樹立了一個壞榜樣,必須受到應有的懲罰。

其他反對派議員暫時均冷待有關譴責動議。民主黨議員黃碧雲稱,該黨黨團未詳細討論有關問題,但稱議員有權「表達意見」,「輕易」褫奪立法會議員身份會令人有「扼殺言論自由」之感。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亦稱,該黨暫未討論有關動議,但她認為任何人都有言論及行為自由,同時也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專業議政」議員葉建源聲言,他不贊同鄭松泰的行為,但是否需要動用基本法第七十九(七)條去褫奪一名民選議員的資格,實有商榷餘地。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