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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貨員涉旺暴 稱酒後即興掟磚

2016-12-15
■探員檢走鞋、衣服及手提電腦等證物。 劉友光  攝■探員檢走鞋、衣服及手提電腦等證物。 劉友光 攝

警睇「天眼」鎖定目標上門拉人 至今累計90人落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友光、杜法祖)旺角暴亂至今超過10個月,警方繼續鍥而不捨追捕暴亂滋事者,昨日下午再掩至將軍澳裕明苑一個居屋單位,拘捕一名涉嫌掟磚男子,亦是暴亂至今遭警方拘捕的第九十名涉案者。

被捕男子姓陳(24歲),在旺角區任職售貨員,沒有政黨背景,與家人同住裕明苑裕昌閣一單位。警方在翻看旺暴現場閉路電視片段調查鎖定目標,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探員昨日下午掩至上址一居屋單位搜查,及至下午2時許正式拘捕陳,以黑頭套蒙頭,鎖上手銬帶回警署扣查。

檢走當天所穿衣履等證物

行動中,探員又檢走其懷疑暴亂當日所穿的一對鞋、衣服及手提電腦等證物。據悉,有人事後承認當日因喝了酒,受現場氣氛感染而掟磚。

警方對上一次拘捕行動為上月10日,「O記」探員掩至黃大仙美東h美仁樓一單位,拘捕一名25歲姓鄧、報稱任職侍應的男子,檢走其手機、波鞋及單車頭盔等證物調查。據悉,在暴亂當日有人下班途經現場,聲稱受暴亂氣氛感染,參與掟磚及搖路牌等。

根據警方記錄,自暴亂發生後,警方迄今已拘捕90名涉案者,包括79男及11女,年齡由14歲至70歲,大部分已先後被落案起訴及上庭應訊。首名涉案受審被告是「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今年10月初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因襲警和拒捕罪,遭重囚9個月,成為旺角暴亂首宗定罪個案。

第二宗定罪旺暴案於本月2日審結,補習老師陳宇基因襲警罪被判囚3個月,廚師陳卓軒則因掟垃圾桶出馬路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罪成,判囚21天。

被控參與暴動和煽動暴動罪的「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及梁天琦,連同「美國隊長」容偉業共10人的旺暴案,已排期2018年1月15日至5月14日在高等法院開庭審訊。警方早前指出,案件轉到高等法院審理,絕對反映旺角暴亂事件的嚴重性。

至於涉及22歲港大學生許嘉琪等3名被告的暴亂案,則移師區域法院,排期明年2月6日開審。旺暴當晚涉嫌放火燒的士的技術員楊家倫,定於明年3月13日在區院受審。另一宗牽涉5名被告的旺暴案,則排期明年1月6日在區院作審前覆核,當中包括暴動、刑毀等共14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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