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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掟磚暴徒 生日獄中過

2016-12-20
■承認在旺角暴亂掟磚襲警的陳浩文。■承認在旺角暴亂掟磚襲警的陳浩文。

首宗旺暴襲警認罪個案 官批案情絕對嚴重須還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今年農曆新年旺角發生暴亂,至今已有90人涉案被拘控。其中一名17歲快餐店店員於暴亂期間向警員掟磚,令警員左膝受傷流血,他昨日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香淑嫻指案情絕對嚴重,將被告還柙3周至明年1月9日,以取得被告感化等報告後判刑。今次為旺暴中首宗掟磚暴徒認罪個案,辯方庭上透露,被告今天剛滿18歲,意味他須在監牢內慶生。

被告陳浩文,案發時在麥當勞快餐店做侍應,原被控傷人罪,最後控方改控罪名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陳認罪,承認今年2月9日在旺角彌敦道襲擊警員王澤輝令他受傷。

案情指,當日約凌晨4時,軍裝警員王澤輝正在驅散彌敦道的示威者,被告突然從人群衝出來,在距離王約10米時,向他投擲磚頭。磚頭擊中王的左膝,令他左膝流血及感到痛楚。王的同僚目擊襲擊經過,衝前追截被告,以襲警罪當場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從新聞得悉警方拘捕示威者而「感到憤怒」,故用磚頭掟警員。

被磚擊傷的王於當日出院,醫療報告指他左膝有1毫米裂傷及輕微腫脹。控方確認他已復工,沒有後遺症。

被告自幼父母離異,中三輟學後,原打算今年9月入讀職訓局的建造業課程,但計劃因今次犯案而取消。庭上,他呈遞父母及教會寫的求情信,並表明自己已經知錯。

求情稱衝動 遭官駁斥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從網上收到信息,得悉警方在旺角進行拘捕行動,響應網上號召聲援,承認一時衝動才掟磚。辯方又指以其年紀,受人唆擺,他未必預計和掌握到當時會是和平示威還是暴力行動。

香官反斥:「人]炴x握唔到,佢自己手腳掌握到呀?」又稱案情絕對嚴重。不過,考慮到被告年輕,先索取感化、更生中心、更生學校、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押後判刑。

今年2月8日(年初一)深夜至9日(年初二)凌晨,激進「本土派」組織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熱血公民」等成員,藉食環署人員在旺角管理無牌熟食小販而製造暴亂,造成90多名警員及35名市民受傷。

根據警方記錄,自暴亂發生後,警方迄今已拘捕90名涉案者,包括79男及11女,年齡由14歲至70歲,大部分已先後被落案起訴及上庭應訊。首名涉案受審被告是「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今年10月初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因襲警和拒捕罪,遭重囚9個月,成為旺角暴亂首宗定罪個案。

第二宗定罪旺暴案於本月2日審結,補習老師陳宇基因襲警罪被判囚3個月,廚師陳卓軒則因掟垃圾桶出馬路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罪成,判囚21天。

警:3案轉高院審 反映嚴重性

此外,多名分別被控煽動暴動等罪的被告,包括「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及梁天琦等人,早前已正式轉介到區域法院及高院審訊。警方早前指出,案件轉到高等法院審理,絕對反映旺角暴亂事件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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