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前行政長官、72歲的曾蔭權涉貪瀆案,8女1男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兩天逾21小時後,終於昨晚達成裁決,裁定曾蔭權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成為香港回歸以來,首位被刑事起訴和定罪的前行政長官。至於第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第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則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據悉,律政司是有權申請重審第一項控罪。法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一下午,聽取求情後才判刑,曾蔭權獲准保釋外出。
陪審團昨日向主審法官兩度提問。昨晚8時,陪審團通知法庭已得出裁決,就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以8對1大比數裁定罪成,第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則以9對0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陳慶偉表示,由於第一項控罪未能達成裁決,他會解散陪審團。法官感謝9名陪審員為社會作出貢獻,豁免他們未來10年都不用被傳召當陪審員。控方表示將於下周一處理其他後續問題。
聞判飲水嘆氣 家人黯然神傷
在陪審團讀出裁決後,曾蔭權即時轉頭望向家人,其後飲了一啖水,嘆了一口氣,滿面通紅,低垂着頭。其家人亦低頭不語,曾太眉頭深鎖,五弟蔭荃更一度落淚,前警隊「一哥」曾蔭培聽到胞兄有罪,也低頭沉思。
曾蔭權晚上8時半左右,在妻子鮑笑薇及兒子陪同下步出高等法院,他未有回應提問,之後坐車離開。
散庭時,曾蔭權二子曾慶淳眼泛淚光,趨前輕拍父親肩膊,情緒激動的胞妹曾璟璇須飲水冷靜自己,三弟曾蔭煊先是雙眼通紅,最終忍不住悲痛落淚。
面對3項控罪的曾蔭權,被控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三聯式住宅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行政會議處理3項有關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回報;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在處理上述3項雄濤廣播牌照申請時,無向行會申報利益;第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決定向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時,隱瞞何周禮為深圳物業做室內設計,並以授勳作為回報。
津貼退休金或被取消
加入政府45年的曾蔭權,由2005年起擔任特首,直至2012年退休,每月月薪約35萬元,按推算可獲1,200萬元退休金,及領取按通脹調整的、每月逾8萬元的長俸。根據公務員《退休金條例》,倘退休公務員犯下與政府工作有關的罪行,對政府造成傷害,或在職期間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已批出的退休金或津貼均可被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視乎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