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高俊威) 坊間有不少標榜「有機」、「天然」及「無添加」的產品如潤膚膏等出售,令消費者以為產品等同無毒、零農藥或沒有任何化學品。有環保團體直指,該些說法並非一定屬實,不能百分百確保產品屬安全,提醒消費者應小心選擇。
世界綠色組織行政總裁余遠騁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不少市民以為產品如自稱「有機」、「天然」及「無添加」,即代表其無毒、零農藥或沒有任何化學品,但事實並非如此,因該些聲稱的定義及規定,在各地均不同。
他指出,香港沒有為「有機」定立法規,亦沒有清晰定義,較為人知的「有機」蔬菜認證,只是由認證機構發出,「反之美國及歐盟則有明文規定,產品含95%以上『有機』成分,才可使用『有機』標籤宣傳產品。」
他續說,內地則只有一級,規定產品必須含有95%以上「有機」成分,並獲國家指定認證中心認證始能使用「有機」標籤。即是「有機」主要針對材料是否「有機」,但不包括完全剔除來自自然的有害物質,故不能確保產品絕對安全。
「無添加」可酒精代防腐劑
至於另一易令人混淆的聲稱「無添加」,余遠騁指一般人認為,這是指產品沒有添加任何化學品或防腐劑,但不等於產品完全沒有來自自然的化學品或合成成分;且有部分產品以酒精代替防腐劑,更令對酒精敏感人士產生過敏反應。
他續說,各國對「天然」產品的定義更寬鬆,如根據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只要產品聲稱不含人工色素、人工味道或合成物質如色素及調味劑等,便不反對廠商將產品聲稱為「天然」;但不少「天然」物質,亦存在毒素或類雌激素,例子分別有毒蘑菇及蜂王漿。他認為,目前本港商品一般只受《商品說明條例》監管,反映本港法例並未能為消費者提供百分百保障。
另外,組織早前委託國際認可化驗所化驗20款嬰兒潤膚霜及潤膚膏,全部均通過生物、化學測試及成分篩查,即不含類雌激素、超標金屬及國際被禁成分,被列入「正面清單」,市民可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