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飯房」內囚犯會被安排單獨或與個別同被隔離囚友「放風」。 莫雪芝 攝赤柱監獄屬高度設防院所,每名在囚者晚上都是單獨囚禁在約80平方呎的獨立囚室,但日間於工場工作及在俗稱「放風」的自由時間均可接觸到其他囚友。懲教署設俗稱「水飯房」的特別組,以隔離特殊囚犯,除了因紀律問題外,亦有名人因未適應獄中環境而被隔離。
被特別組隔離的囚犯可分三類,第一種是涉及違紀行為,囚犯在「水飯房」等候及經聆訊罪名成立後,最多可被隔離28天;另一種為署方出於管理需要,將有損院內秩序者隔離,行為可涉及暴力、毒品或煽動其他囚犯違抗命令等。
主管級人員可決定最多隔離囚犯72小時,需延續則要由處長級人員批准。
懲教署表示,所有個案中70%為隔離不多於72小時,當中約80%涉及毒品,而被隔離1個月至3個月的個案大部分都涉毒品,3個月以上的主要來自暴力及煽動其他囚犯違抗命令等違紀事項。去年,涉及被中止與其他囚犯交往的在囚者,沒有遭隔離連續一年。
在囚者亦可主動申請隔離,如未適應獄中環境的名人或涉特殊犯罪背景等,懲教署會根據其理據而決定是否批准,該署每月均會覆核所有隔離個案以決定是否繼續隔離。「水飯房」內,囚犯因被隔離而不得前往工場,因此只能在獨立囚室內進行簡單工作,包括信封及文件夾製作,以賺取數十元周薪,而被隔離囚犯會被安排單獨或與個別同被隔離囚友「放風」。 ■記者 莊禮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