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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科企IPO「要錢兼要權」

2017-04-05
■Snap上市,創下發售無投票權股份的先河。 資料圖片■Snap上市,創下發售無投票權股份的先河。 資料圖片

股權分級制常態化 恐損小股東權益

手機通訊軟件Snapchat母公司Snap上月首次公開招股(IPO),創下發售無投票權股份的先河,相反Snap創辦人斯皮格爾和墨菲雖然持股只有38.4%,卻擁有多達90.5%的投票權。事實上,近年愈來愈多美國新興科技企業在上市時,採取同股不同權或股權分級制等方法,以保障創辦人或高層對公司決策的話事權,市場上不少聲音都質疑此舉會令其他股東權益受損,而且要他們承受較大的投資風險。

2012年至2016年在美國上市的科企中,有15%提供至少兩種不同投票權的股份,包括facebook、Fitbit和Twilio等,相較2007年至2011年的8%高。投資銀行界認為,隨茈囿p好轉,相信愈來愈多科企會採用這種方式上市,尤其是現時少數仍未上市的大型科企,例如Uber及Airbnb等。

雖然科企「要錢也要權」,理論上不利小股東,但因為通常可帶來可觀回報,因此備受投資者追捧。Google母公司Alphabet和fb自上市後,市值合共增加約8,000億美元(約6.2萬億港元),跑贏大市。這些公司也主張,透過發放不同投票權的股份,有助制訂長遠管理策略,不用迎合投資者的短炒心態。

「超級投票權」局限營運

但金融系教授里特指出,擁有「超級投票權」與否和公司表現並不掛u。網遊開發商Zynga在2011年上市後股價持續沉底,分析認為創辦人平卡斯手握70%投票權,令公司營運方向難以突破。投資者對這種趨向亦表示擔憂,以Snap為例,代表大型機構投資者的機構投資者協會便提出,應該禁止Snap被納入標準普爾500指數成份股,原因是Snap的公司架構會損害公眾投資者的信心。■《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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