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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販獨」 城大依例禁

2017-04-08
■城大學生會明知違規仍不悔改,反咬校方「粗暴干涉學生會自主」。城大學生會相片■城大學生會明知違規仍不悔改,反咬校方「粗暴干涉學生會自主」。城大學生會相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姬文風)今年農曆新年期間,「香港民族黨」的年宵攤檔合約遭食環署取消,以防其擺賣「港獨」產品「播獨」,危害公共秩序及安全。惟該黨死心不息,勾結大學學生會「借屍還魂」擺賣「獨物」。最新「受害者」是城市大學,其學生會前日稱要「伸出援手」,寄賣「民族黨」之產品,校方明言此舉違反校園不得進行商業活動規例,要求停止寄賣,學生會聲稱這是「打壓」。城大發言人強調校方依程序處理,並強調該校與香港其他大學一樣,遵守基本法,不贊同「港獨」。

違例賣物 反屈校方打壓

城大學生會前日起開始寄賣「香港民族黨」的產品,包括月曆、印有「香港獨立」的連帽衛衣等等。昨日該會煞有介事地發聲明,稱接獲學校通知,因校園內不得進行商業活動,被校方要求取消寄賣活動。該會提出將地點移遷至其合作社繼續寄賣,校方則表示,合作社性質為「學生福利」,並不能涉及商業性質。

學生會辯稱,是次寄賣「合乎既定程序」,又發揮「神邏輯」稱,因該會未有從中收取一分一毫,所以產品買賣不涉及「商業活動」,並質疑校方此舉「為活生生的政治打壓」。又稱不會因校方「打壓」而「卑躬屈膝」,強烈譴責校方蓄意取消該會具「合法性」的寄賣活動,將堅持繼續於學生會室寄賣「民族黨」之產品至6月30日,以捍衛其所謂的「自主、言論及思想自由」。

城大發言人昨日重申,根據城大既定機制及條例,校內場地及設施的使用需遵守香港法律和大學校規。如有任何涉及違規的行為,校方會依據程序處理,並強調該校與香港其他大學一樣,遵守基本法,不贊同「港獨」。

發言人續指,城大學生輔導長已就有關事件與學生會作出積極跟進,並督促他們遵守相關條例及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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