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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庭掀血案 中律協促加強保安

2017-05-11
■中律協建議在法院內設立安檢區,並制定不准帶入物品清單等,加強法院保安。 岑志剛  攝■中律協建議在法院內設立安檢區,並制定不准帶入物品清單等,加強法院保安。 岑志剛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灣仔家事法庭日前發生血案,一名男子用刀刺傷前妻。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昨日強烈譴責區域法院內發生暴力事件,要求政府檢討法庭保安措施,並建議在法院內設立安檢區,制定不准帶入物品清單等。

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昨日表示,近年區域法院家事法庭審理案件時,屢次發生突發暴力事件,如2011年有人在法庭內淋潑腐蝕液體,2015年更有人在家事法庭內情緒激動追打法官,情況令人擔憂。

她強調,法治是香港基石,司法人員、律師、法官等人員的人身安全非常重要。中律協強烈譴責該等暴力事件,並認為必須嚴阻以暴力代替法律處理及解決糾紛。目前,本港各級法院只有保安員駐守,事發前家事法庭亦只要求訴訟人士不可攜帶水或雨傘入內,明顯不足以保障在法院內所有人士的安全。

研設安檢區禁攜利器

為此,該會已向司法機構發信,促請加強法院的保安,保障法官、司法人員、律師及訴訟各方的安全,並認為可參考英國、美國、加拿大、新加坡及日本法院的保安措施,包括在本港法院檢視各級法庭的保安措施,及考慮於全港法院或指定法庭設立安檢區,使用金屬探測門、手持式金屬探測器或X光掃描機,對進入的人士及攜帶的物品進行安檢,嚴禁攜帶刀、利器及可作攻擊性武器的物件,並訂明不准帶入法院範圍的物品清單。

中律協會長盧懿杏表示,家事法庭的涉案人士,不少都沒有聘請律師代表,出現情緒問題時較難控制。陳曼琪補充,刑事法庭一般有懲教人員等執法機關在場,風險相對較低,建議措施可先在家事法庭試行,並審視法庭保安訓練。至於是否所有人都要進行安檢,她認為可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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