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青症雙邪」(「青年新政」)游蕙禎、梁頌恆及兩人的3名前議員助理,去年衝擊立法會會議室,用暴力方式強行內進,導致5名保安員受傷,會議亦需暫停。5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及「企圖強行進入」交替控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度提堂。各人庭上否認控罪,案件定於7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預審。控方將傳召20名證人作供,有70分鐘長片段呈堂。
5名被告依次為梁頌恆(30歲)、游蕙禎(25歲)、楊禮康(24歲)、鍾雪瑩(25歲)及張子龍(29歲)。全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5人於2016年11月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二樓立法會一號會議室外,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致使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結集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安寧。
至於另一項「企圖強行進入」交替控罪則指,5人於2016年11月2日在立法會一號會議室外,連同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該會議室。
梁頌恆及游蕙禎昨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抗辯,其餘3人則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掛帥。
梁游各准3000元現金保釋
控方昨表示已準備好聽取被告答辯,惟辯方大狀郭憬憲表示,梁游同時涉及一宗在終審法院處理的案件,兩案牽涉相似理據,希望向法庭申請押後,待諮詢該案的法律團隊後再答辯。
然而主任裁判官錢禮指,終審法院的案件並不影響本案答辯,拒絕辯方申請,要求聽取5名被告答辯。5人最終需答辯,均否認全部控罪。
控方昨向法庭匯報,指案件雖然有證人和呈堂錄影片段,但就沒有被告的警誡供詞。錢官表示因東區裁判法院的法庭面積不夠大,加上未更新錄音設備,故正式審訊或會移師至西九龍或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各被告繼續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外出。
提訊過程完畢,梁頌恆和游蕙禎於下午3時10分左右離開法院,其間不發一言。
資料顯示,梁頌恆和游蕙禎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宣誓無效,取消兩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兩人其後雖提出上訴但被上訴庭駁回,之後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證明書,同樣被駁回。兩人決定延聘大狀自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據了解,終院將於今年8月開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