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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被政治化 饒戈平籲港人勿自嚇

2017-06-17
■饒戈平質疑,立法會議員作為建制一部分,鼓吹分裂國家言論是否正常及合法的行為。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饒戈平質疑,立法會議員作為建制一部分,鼓吹分裂國家言論是否正常及合法的行為。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嘉華)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工程進入最後階段,但「一地兩檢」方案至今仍未敲定。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昨日指出,倘參照深圳灣西部通道的「一地兩檢」模式,內地執法人員只擁有入境和檢疫的相關執法權力,並不存在所謂內地藉機把相關法律在香港全盤使用的問題,香港市民不要自己嚇自己,更不應把簡單的法律技術性問題處理政治化。

饒戈平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他不清楚「一地兩檢」具體方案,但認為若果參照深圳灣西部通道的「一地兩檢」做法,內地執法人員應該只會擁有同入境和檢疫相關的執法權力,毋須修改基本法附件三。

僅涉入境檢疫相關執法權

他希望,香港社會不要將事件政治化,嚇唬自己,不涉及內地法律在香港全面實施。「我覺得不要自己嚇自己,不要把一個簡單的法律技術問題處理,把它政治化,所以『一地兩檢』不會產生一個內地藉此機會,把內地的法律在香港全盤適用的問題,這個問題是不存在的。」

饒戈平又反駁,有人聲稱在西九總站劃定內地執法區是「割讓」的說法,「割讓這個概念不對,誰跟誰割讓?割讓給誰?割讓一般在國家之間出現,香港可以出現一個所謂的割讓嗎?割讓給中國嗎?這個概念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個詞我認為很不恰當,忘記了香港的法律地位,忘記了香港和國家的關係。」

劉兆佳:符基本法規定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在同一場合表示,在香港境內特定地方實施內地法律並非全無先例,故「一地兩檢」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高鐵站內執法,是可行的做法,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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