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審裁處)昨日飭令格林柯爾前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顧雛軍,交出他因進行市場失當行為而得的481,969,785元利潤及利息 。這是審裁處至今所施加最大款額的一項交出款項令。
市場失當行為 三前董事受罰
審裁處在去年12月29日裁定,顧及三名前董事張細漢、胡曉輝、徐萬平以及前財務總監莫永佳,曾涉及《證券及期貨條例》所指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誘使他人進行交易的市場失當行為,原因是他們嚴重誇大格林柯爾的銷售額、溢利、應收賬款和銀行存款,及將該公司截至2000年至2004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資產淨值分別誇大約4.87億元(人民幣,下同)、6.53億元、9.82億元、10.62億元及9.04億元,相當於格林柯爾在該些年度的總資產淨值的43%至80%。
審裁處亦施加以下的命令:針對顧、張、胡及徐的取消資格令,禁止他們由2017年10月1日起(為期5年)擔任或繼續擔任上市法團或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持股的任何公司的董事或參與有關的管理;針對莫的取消資格令,禁止他由2017年10月1日起(為期3年)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針對顧的冷淡對待令,禁止他由2017年10月1日起(為期5年)直接或間接處理任何證券、期貨合約或槓桿式外匯交易合約,或該等產品的任何權益;針對顧、張、胡及徐的終止及停止令,禁止他們作出任何市場失當行為。若他們日後再度干犯市場失當行為,即屬刑事罪行。
審裁處進一步命令指,顧、張、胡及徐各自支付513萬元,作為證監會的法律和調查費用以及審裁處研訊程序的訟費,而莫則須支付108萬元;及審裁處針對莫所作的裁定將會轉介予香港會計師公會進行紀律程序。
證監會向內地就有關事宜提供持續協助的執法機關表示感謝。
場外衍生工具擬作兩修訂
另外,繼早前就建議調整在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下的「場外衍生工具產品」的涵蓋範圍發出聯合諮詢文件後,金管局及證監會昨就該諮詢發表總結文件。建議的調整旨在:訂明一些新增市場及結算所,使透過有關市場買賣及透過有關結算所結算的產品不會被視為「場外衍生工具產品」;及將「得爾塔為1」的權證剔除於「場外衍生工具產品」的定義範圍外。
總結文件指,經考慮市場的回應意見後,金管局及證監會已得出結論,認為應付諸落實建議的調整。總結文件同時進一步闡明將如何界定得爾塔為1的權證。金管局及證監會將聯同律政司草擬所需的法例修訂,以便落實上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