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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抗妖魔化「一地兩檢」 全力以赴打贏民意戰

2017-07-27

徐 莉 九龍城工商業聯會會長

政府正式公佈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政府做足法律程序,尋求充分法律授權,確保「一地兩檢」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不會損害港人合法權益,而令高鐵發揮最大效益,造福香港。反對派妖魔化「一地兩檢」,將法律問題政治化,散播「割地賣港」、「公安跨境拉人」等謬論,曲解基本法,目的在於誤導、恐嚇港人,煽動民意抗拒「一地兩檢」,令高鐵變「廢鐵」,阻礙香港發展。「一地兩檢」能否通過將是一場民意戰,政府必須做好解釋工作,釋除市民疑慮,凝聚廣泛社會共識,為落實「一地兩檢」營造有利的輿論氣氛和民意支持,保障高鐵如期通車。

「一地兩檢」在歐美行之多年,在深圳灣口岸亦成功實行十年,為港人通關帶來便利,並無爭議。但是在高鐵西九站實施「一地兩檢」,本港有人企硬反對。有鑒於此,政府一直小心處理,經過與內地有關部門的長期協商,日前推出最終方案,就是套用深圳灣口岸的「一地兩檢」模式,並且跟足「三步走」程序,兩地政府簽訂合作安排,然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再由本地立法,完全合憲合法,獲得中央和本港的雙重授權。香港根據基本法第7條,在西九高鐵站租出一定面積作為內地口岸區,作通關之用,而內地執法人員只能在特定範圍(即內地口岸區內)就特定人物(即已進入內地口岸區的人員及其隨身物品和行李物品)執行職務,在內地口岸區以外不能行使職權。這樣的安排,不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又便利高鐵乘客出入境,讓香港進入「高鐵時代」,與內地高鐵網無縫對接,為香港帶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利益。

儘管高鐵「一地兩檢」的安排,目的只為便利通關,僅此而已,但反對派就作出上綱上線的扭曲、抹黑,形容「一地兩檢」的安排等同「割地賣港」,是透過基本法製造「移動邊界」,「與內地公安零距離接觸」,以極其荒謬、誇大的言詞,危言聳聽,把「一地兩檢」描繪成破壞「一國兩制」的洪水猛獸,指會損害港人權益,甚至危及人身安全,製造恐慌、敵視情緒,以誤導港人,反對「一地兩檢」,增加「一地兩檢」落實的難度。事實上,根據基本法第7條,香港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香港特區政府只是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根本不存在香港「割讓」土地給內地的問題;西九站的「內地口岸區」是以租賃的形式予內地,內地邊檢法律只適用「內地口岸區」,不會在其他管轄區實施,亦不存在「公安越境拉人」的問題。

「一地兩檢」政治化阻礙發展

國家主席習近平來港視察時指出,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對一些具體問題存在不同意見甚至重大分歧並不奇怪,但如果陷入「泛政治化」的漩渦,人為製造對立、對抗,那就不僅於事無補,而且會嚴重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現在反對派形容高鐵「一地兩檢」的安排會令香港失去部分司法管轄權,「明顯」違反「一國兩制」,完全是斷章取義,扭曲解釋基本法,正正是將「一地兩檢」政治化,人為製造對立、對抗,刻意阻礙香港發展。

「一地兩檢」在香港實施,雖是新鮮事物,但具有充足法理基礎,得到法律界人士充分肯定。立法會議員、學者梁美芬認為,當局採用「三步走」方式落實方案是穩重的做法,因為「一地兩檢」不只牽涉香港,亦涉及內地,需要中央批准。梁美芬相信,方案會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相信可令市民提出司法覆核的成功率微乎其微;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亦認為,方案可接受。有關協議是香港與內地雙方同意下制定,相信不會違背基本法。他不同意「割地」的說法,指「一地兩檢」目的是提供服務,不是增加內地執法權力,應從方便乘客的角度去理解。由此可見,「一地兩檢」是一個簡單的法律技術問題,不應被政治化。

高鐵「一地兩檢」符合市民期望

但是,反對派為阻礙「一地兩檢」通過,已把反對「一地兩檢」與當年反對23條立法相提並論,計劃仿傚當年成立所謂關注組,展開所謂民間運動,要打一場「一地兩檢」的輿論戰,掀起反「一地兩檢」、「反高鐵」的政治浪潮。高鐵「一地兩檢」可帶來更高社會和經濟效益,如果沒有「一地兩檢」,從香港出發的高鐵只能到極少數有口岸設施的內地城市,對香港不利。

特首林鄭月娥曾言,「一地兩檢」是一場民意戰。民建聯於今年4月有關高鐵「一地兩檢」的民意調查顯示:在6成支持興建高鐵的受訪者中,有86%接受在高鐵站內實施「一地兩檢」,政府提出的方案符合市民期望。明年第三季高鐵通車,由於「一地兩檢」落實不會順風順水,將面臨巨大阻力,過程艱辛費時,政府更要加強宣傳解釋,打消市民不必要的顧慮,與建制派充分合作,掌握「一地兩檢」的話語權,打贏「一地兩檢」的民意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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